獨生女家裡老人買房,老人想寫自己和女兒名字,但女婿強烈要求寫女兒自己名字怎麼辦?

一番麓


老人買房,跟女婿何干,想寫誰寫誰,誰給女婿發言的權利了。換句話,即便女婿表達自己意願了,那又如何,誰出錢誰說了算。這種拎不清的女婿,說啥話你管他呢!


小竹子33855165


老人出錢買房,原想產權證上寫自己和女兒兩個人的名字,卻遭女婿強烈反對。女婿的意見是隻寫女兒自己一個人的名字。這個時候,老人可要拿定主意,堅決要把自己的名字寫上。

老話說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事涉房產這類大宗財產的問題上,作為老年人必須多長一個心眼,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主權。如果產權證上只寫女兒自己的名字,那麼從法律上來講,這個房子可是跟你沒有一分錢關係了,提筆成文那一刻起,你算是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都交到了女兒手上。問問你,這樣做你不覺得太冒險嗎!萬一女兒私自把房子給賣了,你連個反對的權利都沒有!

女婿強烈反對寫上老人的名字,這種行為本身就居心不良,不得不防。記得曾經看過一篇報道,說是一個退休老教師,含辛茹苦養大了獨生女兒,女兒成績很好,留學美國,並在那裡成家。老人退休後,跟著女兒在美國生活,幫著女兒哄大了女兒的女兒,也就是老人的外孫女。為了供外孫女讀書,老人更是賣掉了國內的舊居。故事發展到此,我們看到的是老人對女兒和外孫女的全心全意的付出。後來女兒離婚再嫁,第二任女婿不待見老丈母孃,女兒也跟著開始看不上自己的老媽媽。老人一手帶大的外孫女也一樣是個白眼狼,老人表達了想回國的意願後,提前三天帶著老人到了機場,在機場將老人自己一人扔在那裡然後溜之大吉。可憐老人就連最後的退路都沒有了,即使回到國內也是舉目無親更是無處安身。唉,誰讓她不為自己留一條退路呢。

我一個妗子,兩個女兒,家中有好幾處房產。妗子幹啥嘎巴溜丟脆,那叫一個乾淨利索。今年妗子把身後事都做了安排,給兩個女兒一人一處房產,都過戶到女兒名下了。剩下兩處商品房都在妗子自己名下,妗子說我活著這些東西都是我的,你們誰也別惦記。我死了,兩處商品房一人一處。對於存款妗子也做了安排,妗子和舅舅有生之年老兩口名下的錢都是他們自己的,誰也不準打這錢的主意,老人不在那天兩女兒平分。妗子的商品房,一處租給了別人,一處租給了自己的女兒。女兒租她的商品房是真打實鑿要付租金給她的。看看這才是一個絕對的智慧老人!

人不論到什麼時候,都不要忘了給自己留一條退路。


羞畫麟臺



獨生女家裡買房,寫誰的名字合適?我認為這對夫婦考慮的對,寫自己和女兒兩個人的。為什麼呢?

雖然房子是自己的,寫自己的名字比較合適。但是,他們只有一個女兒,這個房子遲早要過戶到女兒的名下。這個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一百萬的房子,稅率百分之六也得六萬多塊錢。如果寫上兩個人的名字,老人死亡,房子自然就成了女兒的了,省去了一次過戶的錢,也就是不到十萬元的開支呀。

如果父母出錢,只寫女兒的名字,當然老人會考慮自己的錢不寫自己的名字,心裡會不踏實。萬一女兒中途急用錢,把房子給你賣掉怎麼辦,沒有你的房權你又沒權干涉,自己還真的沒有辦法。難道老了再去租人的房子住?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就解除了這個後顧之憂,她想賣房子,就必須徵得老人同意。也就是自己還能把握住自主權。

再者說了,如果單獨寫女兒的名字,證據留不好的話,因為她已結婚,很可能出現矛盾,鬧著離婚的時候,做為婚內共同財產處理。那老人的心血,可要分一半給他了。

我建議還是寫你們父女倆的名字。因為是你們二位出錢,女婿反對無效。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我覺得還是寫自己的名字吧,比較保險,自己出的錢,幹嘛不寫自己的?有房可以防止孩子不孝順,不給你養老。你可以寫一份遺囑,去世後由女兒繼承,要防止女婿,離婚概率那麼多,以防萬一。這兩天看見一個新聞,一個單親媽媽,辛苦一輩子,給女兒買了6套房子,寫的她和女兒的名字,女兒佔99%,她只佔1%,她是想著自己遲早要先離去,想著遲早會留給女兒,但是女兒意外去世,她前夫和女婿都來掙房子。不是說誰一定會遇見啥意外,但是提早預防一下還是比較好。找個機會和你女兒單獨談談,她應該會理解的吧,畢竟你的就是她的,你也在為她考慮。如果他們婚姻沒問題,房子是誰的名字又有啥關係,女婿也不該去計較。


不能言說的小秘密


老人買的老人想寫誰寫誰!寫自己女兒太人之常情了。這女婿也是夠瞧的,怎麼現在就是準備離婚分家產了嗎? 要是我女兒遇上這德行的男人,我一定慫恿她離婚! 不通情理,不通情達理的人再我看來就垃圾,是感情世界的禍患! 以我的心態,如果我是岳父,女婿不提要求的情況下我可能會主動把女婿也加上,但他這麼一強烈要求,那我就是把旺財寫上去也不寫他! 這樣的男人堅持讓寫女兒本人的,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堅持?就是因為寫了女兒的在他看來就等於寫了他的,居心叵測呢!他以後就有獨立處理權!這樣的男人應該再過一陣子就要求女方把自己的名字也寫上,如果有老丈人名字的話可能礙事! 夫妻總是好說話麼! 洗襪子去嘍!


大聖滾來


這個女婿,真是可笑至極,你一分錢沒掏,有什麼臉面要求寫你的名字,老丈人給女兒買的房子,跟你有什麼關係?那是老丈人的財產,或者說,是婚前財產,你有本事,就自己買房子去,沒本事,就住老丈人給媳婦買的房子,一個沒本事沒房子的人,能找到老婆,老丈人能給你提供一個窩,能讓你住,就是很不錯了,咋還那麼多事?人品掃一地。

如果你自己有結婚的房子,那麼,你就更沒有必要去爭這個房子的名字了,因為,這個房子房子跟你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還有,人家老丈人買的房子,他愛寫誰的名字,就寫誰的名字,礙你啥事了?真是鹹吃蘿蔔淡操心,管的真多。

這個事情,我建議,老丈人誰都別寫了,寫自己的名字,因為,你碰到一個不講理、沒骨氣、事情多的女婿。還強烈呢,你有什麼資格去強烈?

好好工作,自己掙錢,自己買房子去,老丈人有沒有錢,給誰買房子,掛誰的名字,那是人家的事情,愛掛不掛,管那麼多幹嘛?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我個人覺得就寫老人自己的名字吧!有保障,你女兒向著父母還可以,如果向著老公,那就把你們掏空了,還麻煩,你們可以以後寫好遺囑,只給女兒,公證好,只屬於女兒的個人財產,就拿我們老家一個村的一對老人,生的是女兒,本來女兒女婿一座院子,老兩口一座院子,後面不知道他們怎麼商量的,女婿把房子賣了,然後女兒女婿外孫一家人都和老人一起住了,時間不長,女兒女婿把老兩口趕到後院裡了,又過了一段時間他們把父母的水電都給斷了,他們還從中間砌一道牆把前後院直接隔離開,後面一個老人去世了,就剩下老頭一個人,後面老頭就住另一個沒有人住的院子裡,很可憐的,我爸還經常給送點蔬菜,送點玉米棒子燒火的,所以老人一定要給自己留好養老的資本,所以還是不要寫女兒的名字最好,以防萬一,老兩口以後不在了都是女兒的,他們也會為了這些身外之物多多少少都會看你們,照顧你們,


太熟了不好下手


獨生子女家庭,老人買房,寫老人和女兒的名,女婿反對,要求只寫女兒名!女婿有什麼權利提出要求?

前幾天剛看了一篇文章,說的也是獨生子女,且岳父早已過世,只有母親,女方什麼都沒要求,只是說母親必須跟自己,給母親養老。結果婚後一年,女兒車禍死了,女婿與岳母各得30萬賠償款,女婿攆老人,不能跟自己住。

之所以提到這,不是想評論女婿做的對不對,但在這裡明顯就有一個坑,若女兒真有意外,女婿是不是也把老人攆走?

有的人說不能把人心看的太險惡,但這裡的這個女婿肯定乾的出來,沒安好心。若他真的沒想法,女兒是獨生子女,又是老人掏錢,為什麼非得只寫女兒名字?

中國傳統基本都是給男方父母養老,雖說也有給岳父母養老的,真的太少了。

即便同意給岳父母養老,也都有很多條件。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岳父母不能一點保留都沒有。若真沒問題,老人百年以後,財產不只能給獨生女嗎?男的若沒有其他想法,何必強烈反對,只寫女兒的名子呢?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連女兒的名子都不要寫,只寫老人的名子,老人的法定繼承人只有女兒,這不會有差錯。何必只寫女兒名字呢?

女婿強烈要求只寫女兒名字,只能說女婿有外心,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自己以後,也為了女兒安全,只寫自己的名子最好!


南方紅豆


我們家拆遷後爸媽買房子和商鋪就要直接寫我名字,說是聽說過戶或者繼承稅收挺高!我是一口回絕。這錢這房子鋪子寫了你們的名字以後也是我的。但是你寫我的名字以後說不好是誰的。那百分之幾的稅在幾百萬的房子鋪子面前不值一提!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可以保證的說就算有一天我意外在父母之前離去,我的父母依然會把他的財產完整的給我的孩子!


別拿你的無知當有趣


我來講一講我的做法:我也是隻有一個獨生女兒,我女兒結婚以後給女兒買了一套住房和我一個小區,住房寫我女兒一個人的名字。因為考慮到女兒婚姻期間購買的房怕以後產生麻煩,我叫我女兒女婿給我簽定一個協議,註明房子是父母購買,產權證名字寫女兒,父母具有房屋的決定權,處置權,女兒只有居住權。最後女兒女婿簽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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