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二支队赤峰大队荣获2019年度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4月14日下午,高速交警二支队赤峰大队副大队长苗伟带队前往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领取了红山区文明办、区委宣传部颁发的2019年度区级“文明单位”荣誉奖牌。

自建队以来,高速交警二支队赤峰大队在地方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统筹地方经济发展,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在争先创优、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交通管理等方面,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积极联系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增设高速公路交通违法服务窗口,派驻专人开展业务工作,方便群众处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业务,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少跑腿。

2018年高速交警二支队赤峰大队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计划,并严格按照《赤峰市红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自治区、赤峰市以及红山区文明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管党治警,严格队伍管理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各项任务措施,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同时,大队结合“全年无违纪单位”创建活动,全力提升执勤执法规范化水平,以业务工作为抓手,带动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顺利通过红山区委宣传部“文明单位”考核验收。2019年大队共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558起,无复核案件,无民警辅警因执法问题被追究法律责任、受纪律处分、被媒体曝光等情况发生,无因执法过错等问题被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批评,在支队执法质量考评中排名靠前,并荣获了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全区公安交管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在今后的工作中,高速交警二支队赤峰大队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日常执勤执法,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交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源头管理、违法查处等工作力度,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树立良好高速交警形象。


高速交警二支队赤峰大队荣获2019年度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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