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拉紧森林防火“警戒线” 盘龙实现“无火清明”


多措并举拉紧森林防火“警戒线” 盘龙实现“无火清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知要求,盘龙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强化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从3月28日起,各涉林街道、驻区有林单位全员上岗,在重点林区、墓地集中区域部署安排护林员,加大宣传力度,专业扑火队伍24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区农业农村局、区防火办、区森林公安分局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督促涉林街道、驻区有林单位按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在“清明”期间不发生森林火情火灾。

今年“清明”期间(3月28日至4月6日),盘龙辖区入山祭扫人数为73182人,入山车辆18240辆,未发生火情火灾,圆满完成了“无火清明、清明无火”的目标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安排部署

为切实加强近期森林防火工作,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和森林防火工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对各街道、驻区有林单位在“清明”期间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同时,各涉林街道和驻区有林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抓好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从3月28日开始,涉林街道、驻区有林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放弃休息,划分责任区,安排人员到林区墓地、上山游玩主要路口等重要区域和地段值守检查,重点防范、严防死守。

强化防火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各涉林街道、驻区有林单位在重点地区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宣传单、悬挂布标、播放广播等形式专项开展“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文明祭祀和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清明”期间加急制作了240条宣传标语,在墓地、公路、村庄、入山路口、集市人员较多地方悬挂。同时区森林护卫大队、各街道每天组织森林消防运兵车,携带扑火机具深入林区、村庄、田间地头开展巡逻,播放森林防火相关通告。

据统计,“清明”期间,全区先后悬挂森林防火相关宣传布标840余条,张贴“通告”10000份,插放森林防火“五彩旗”1200面;投入各类护林防火人员2500余人,出动各类执勤车辆2483辆次,播放宣传广播3000余小时,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履职到位

针对清明节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特点,容易发生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交通事故、人员踩踏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实际,盘龙区全面强化全面强化巡查督查工作,加强对森林防火落实情况的监督,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各涉林街道、驻区有林单位的上岗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月4日清明节当天,区政府副区长张波带领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防火办、区森林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到辖区各涉林街道,就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瞭望观察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做好防火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3月28日至4月6日期间,各涉林街道和驻区有林单位由单位领导带队,坚持每天检查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各社区村委会也组织专门力量在坟山墓地集中地进行全天候守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安全。

增加巡护力量,严控野外火源

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盘龙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从2月1日起,将全区护林员人数由1908人增至2166人。清明节期间,除所有护林人员上岗外,各街道还结合自身实际,调动社区、村组力量加强重点地区巡护,在重点地段实行流动巡查和“人盯人”零距离管理,死看死守,以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目前全区建有固定森林防火检查点150个,在清明节期间增设临时检查点26个,在进山路口强化管控措施,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林区。

同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落实《水源区群众森林防火责任奖励办法》,调动林区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减少森林火险隐患,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对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强化值班值守,保障林区安全

近期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全区各涉林街道和驻区有林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守岗位;值班电话、值班员、护林员、瞭望台(哨)、各级领导通讯保证全天24小时畅通;瞭望台(哨)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全方位监测,密切注视林区动态,及时、快速报告森林防火的各种有关情况,为全区森林防火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时,全区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24小时待命,时刻准备就地、就近、快速扑灭突发火灾,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多措并举拉紧森林防火“警戒线” 盘龙实现“无火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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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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