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卫健委最新发布2019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实施方案
年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5、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受毕业年限、地域、性别限制。
二、招聘专业及招聘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具体报名地点:
2、各岗位(专业)开考比例:报考县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学岗位(专业)和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科生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专业),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专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 9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4、报名须递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卫健委于 9 月12-13日将本县(市、区)报名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卫生考试中心905房间)集中复审。
6、发放准考证。各县(市、区)卫健委于 2019 年 9月17日到市卫生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9月18日至20日为考生个人领取准考证时间,具体事宜以各县(市、区)卫健委通知为准。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 本方案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