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大作,就该得诺贝尔奖

一篇大作,就该得诺贝尔奖

一,

谜语:山东消息——打一人名。

谜底:鲁迅!

大约八九岁的时候,一爱看书的孩子跟我们一帮人吹:鲁迅,太牛了。

他眉飞色舞地说:丫行于一条黑巷,一群狗冲丫叫,丫说:呸!你这势利的狗。

我和一干听众大笑。

有那么几周,我们上下学,谁走在后面,前面的人就会回头笑骂:呸!你这势利的狗。

第一本鲁某书就是这孩子借给我看的,上面有骂狗这一段。

二,

我一向有一特异功能,无论什么书,拿来一翻,必先翻出涉嫌。黄。色那一段。

鲁迅的书也不例外,一翻翻到一篇杂文,说的是上海一妇人诉上法庭告其夫鸡。奸,似乎引的是原始卷宗。

我当时是一特别正。经的人,就是那种对这类下流故事爱看,看完之后又奋起谴责的家伙。

九十年代以后,西学东进。人们的思想得到极大的释放,语言的自由奔放,也是洋洋大观。因此,江湖冠以“文。痞”。

我自然觉得无所谓。

三,

我对鲁迅文风的第一观感并不十分好,如此文摘怎么能算他的东西?

有一种人写文章专爱引用别人的话,当时是一时弊,比如周作人,自己先说几句,然后抄录一大段或几大段,最后自己说几句,活着不说,一篇文章就作出来了。

前几天看到一位作家谈创作,说是因为读了周作人的书,学会了写

小爱把那个,小爱。水杯在男生带水来喝,在燃烧吧哈听话听听啊,,。文章,学会了写作。

现在写文章引用别人的话,还是一俗例。

老实讲,当时很容易崇拜个谁,没觉得鲁迅的小说写得好。

可能是因为那时我只能欣赏戏剧性强和更带传奇性的作品,对人生疾苦一无所知。

其实,对人还是有点经验的,只是为了对比理解鲁某的书,才说自己肤浅。

内心的认真,表面的玩世不恭。

抱着这样自我娱乐的心态看书,鲁迅的小说就显得过于沉闷。

相对于北京孩子活泼的口语,鲁迅那种二三十年代正处于发轫期尚未完全脱离文言文影响的白话文字也有些疙疙瘩瘩,读起来总有些含混。

这就是大师啊?记得我当时还挺纳闷。

我只能从文字表面上理解。

四,

再后来,阅读的经验增加了,自己也写了二十年小说,对小说也不简单地用明白流畅情节生动当唯一标准了。

我要说,鲁迅的小说写得确实不错,但不是都好。

没有一个作家的全部作品都好,那是扯淡。

不说自己,只说别人。

后文里有“国人的嘴都是为了说别人的。”

说鲁迅的小说代表中国小说的最高水平,那也不是事实。

事实是,觉得写得最另类的三篇小说是《一件小事》、《狂人日记》和《伤逝》。

《一件小事》从立意到行文都很容易被小学生模仿,这篇东西也确实作为范文收入过小学课本,像小说结尾那句"他的背影高大起来"。

写《狂人日记》时充满文学青年似的热情,文字尚嫌欧化,透着刚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吃惊,那种激烈决绝的态度则和今天的"愤青"有共通之处,搁今天,也许能改编成摇滚。

我说他的情绪无关他的小说。他的小说,也许和他的情绪有关。

《伤逝》大概是最不像鲁迅后来风格的一部小说,男女过日子的事儿,他老人家实在是生疏,由此可见,大师也有笔到不了的地方,认识多么犀利也别想包打天下。

头在北平,身在浙江,语言是上海的。如此,杂成一个主人公。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社戏》是很好的散文,有每个人回忆童年往事的那份亲切和感伤。

为了消解某某的小说,我只能抬高他的散文。虽然前面我说过,仅靠散文是不可能称为作家的。

《祝福》、《孔乙己》、《在酒楼上》和吃血馒头的那个《药》是鲁迅小说中最好的。

中国普通人民的真实形象和难堪的命运被毫不留情地端了出来。

这些人物至今刺激着我们,使我们一想到他们就毫无乐观的理由。

仅几篇短篇小说写得好,还是不足以撑起作家的名号的!

五,

半个世纪之后,我们的人民不再是鲁迅那个时代完全处于被忽略被遗忘的境地很需要被同情的那伙人了。

从鲁迅第一声呐喊起,他们也折腾了几十年,再提到人。民二字,只怕要警惕一点了,有些事是别人强加的,有些事可是他们自个乐意的。

仅有唤醒意识和对压迫者的控诉那都是表面文章。

鲁迅写小说有时是非常概念的,这在他那部备受推崇的《阿Q正传》中尤为明显。

消解鲁某最好的一篇小说,才是此文目的所在。

小时候我也觉得那是好文章,写绝了,活画出中国人的惰性,视其为揭露中国人国民性的扛鼎之作。

凭这一篇就把所有忧国忧民的中国作家甩得远远的,就配去得诺贝尔奖。

(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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