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性同意”的理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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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反抗,没反对,递安全套不代表性同意。比如某男性持刀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遇见一个女性说我要和你发生关系,男性没有BAO/力殴打,女性没有反抗,说你得戴套,她们发生了关系,这也是强/奸。你不能说她没有反抗还让我戴套,我认为这是同意,这不是同意,因为这个时候没有对等条件,对于女性来说属于不敢反抗,不敢反抗下的性/侵行为属于强/奸。

2. 亲吻、搂抱、拉手不代表要和你上/床,不能作为性同意的标志。这经常发生在谈恋爱和约会的人之间,这里一定要明白,拉手、亲吻、拥抱就是拉手、亲吻、拥抱,不代表同意上床。你可以浪漫深入,但是如果你在这种浪漫环境下的顺势行为,女性表达出语言上的不,身体上的反抗,都应该视为拒绝。如果要继续强行发/生/关/系,那就是强/奸。不存在嘴上说不身体却很诚实的事情发生,在法律上嘴上说不就是不同意,就是强/奸,所谓身体诚实只是男性的想象。

但是这个时候取证是困难的,因为,第一,你们之间是对等的,你完全可以说不,第二,你们之间是有恋爱约会关系的,而不是一般关系。所以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你没有语言上的不和身体上的拒绝,应该视为同意。

所以在这种关系下,如果你不同意,请一定明确拒绝,如果对方强行,要给对方身体上留下一些明显的反抗印记,比如抓痕、咬痕等等。

3. 半推半就不代表同意,从男性视角来说半推半就可能更偏向于就,但从法律视角来说半推半更倾向于推。

4. 幼女没有性/同意权,因为她和成年人永远不对等。就像有人说的,如果一个未成年女性拿着酒杯找你,你要做的是让她走开,而不是给她的酒杯里倒满酒。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不能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就算未成年人同意和主动,这是最基本的原则。最后说一下,强/奸是对被强/奸者很大的身体伤害和心理伤害,但法律是需要取证的,如果一旦发生这种事情。第一,在这个过程中,最好有一些破坏对方的行为,比如说抓痕咬痕,留下一些皮肤组织在指甲里,证明你的反抗和不同意。第二,尽快报警,保留精液证据,保留现场,不要洗澡,证明被强/奸,第三,不要恨自己,不要觉得这是自己的错,不要害怕告诉家人。恨那个人,恨死那个人,把一切愤怒和怨/恨都施加在那个人身上,心理只想一个事怎么治那个人于死地,然后奔着这一目标去,想尽一切办法。

第四,BAO力性/侵如果有机会可以实施最大防卫,你懂的!以上就是关于性同意的科普和案例说明,作为国民一定要学习基础法律,遵纪守法,不要因一时糊涂和不懂法断送了自己的美好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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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是说一个女生对一个男生说我不想要你。然后把自己和男生的衣服扒光,抓住男生的尘根插入自己的身体。然后嘴里说:不能要呀。然后拼命摇动腰肢把男生晃吐了为止。


猫王爷1


我个人理解就是你们还没有到达发生性关系的程度,或者还不能发生性关系。一个人有想发生性关系,或作去了一些暧昧的动作,让对方产生了心理,生理的一些性幻想。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没有反对,也没有同意,默认了你的一些过分的行方,让你感觉对方在心理上是同意可以进一部有性行为的动作,同时产生了没有反抗的性行了。这就是所谓的性同意。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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