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企業不遺餘力 護航生產蹄疾步穩-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同安法院幹警走進企業助力復工復產,增強服務企業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企業的困難就是同安法院關注的焦點。

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對社會經濟造成了較大沖擊,許多企業在復工復產後將面臨疫情帶來的合同履行、房屋租賃、勞動用工等諸多方面的問題和糾紛。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是人民法院的應盡之責、必修之課。同安法院在做好前期矛盾摸排和預判分析的基礎上,積極建議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增設“服務企業解紛保障組”,以期最大限度整合資源、協調聯動、提高效能,及時做好涉企糾紛的摸底排查、諮詢指導、引導分流、多元化解和法律政策宣傳等工作,為紓解企業困境進一步凝聚治理合力。

2月28日,在區委政法委的牽頭下,同安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文增設“服務企業解紛保障組”,法院、司法、人社、工信等十二個單位部門就“企業涉疫糾紛的預防和化解”形成合力。

曙光在前,責任在肩。成立一個多月以來,服務企業解紛保障組靠前指揮,幫助企業防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確保復工復產平穩有序進行。

【靠近一點】

企業痛點就是工作重點

作為司法局、法院的派駐人員和服務企業解紛保障組辦公室的主要負責人,工業集中區調委會主任陳榮裕、同安區法院四級高級法官吳天賜上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馬不停蹄地走訪轄區企業。

“工業集中區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209家,註冊企業超過1500家,不可能一下子都走完。”陳榮裕主任介紹道,“我們堅持電話聯繫與實地走訪相結合,與復工復產企業建立聯絡機制,把企業生產經營的難點、痛點、堵點作為我們工作的切入點。”

3月份以來,服務企業解紛保障組線上聯繫或實地走訪企業百餘家,收集整理有關防疫措施執行、防護物資保障、外來員工安置、涉企糾紛化解等方面的意見建議二十餘條。該小組通過專題彙報、信息簡報等形式及時向疫情防控指揮部或相關部門反饋,協調鎮街政府、村居社區和企業,妥善解決復產企業面臨的員工出入難、租住難、吃飯難、企業購買口罩消毒液難等一系列實際問題,直面企業的痛點和難點,在情感上“親”、在方法上“活”、在效果上“好”,讓企業的司法獲得感更多更持久。

“目前正處於湖北武漢人員來廈復工高峰期,多家企業提到安置點太少,人員擁擠,建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增設安置點。”吳天賜法官介紹,“針對這一情況,我們已經向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做了彙報並有望於近期協調解決。”

【用心一點】

沒有溫情融化不了的堅冰

3月4日上午,服務企業解紛保障組的熱線電話響起。本地居民柯某與一名湖北籍企業主蔡某因租金問題爆發爭執,請求工作組介入調解。原來,蔡某於一年前承租了柯某位於梧侶村的店面,並進行了裝修改造。雙方約定租賃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後,柯某欲收回店面,但蔡某因疫情防控期間無法正常使用店面以及前期裝修投入等問題,要求柯某給予一定補償。由於金額無法談攏,雙方多次報警協調無果。

雖然法律和司法解釋對裝飾裝修費用承擔有明確規定,但調解人員不是簡單地抱令守律,而是充分考慮實際使用時間、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社會關係修復等因素,反覆耐心勸解,融情融理於法,最終化戾氣為祥和,促使雙方互諒互讓、共渡難關。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後不久,蔡某主動將店面騰空交還柯某,一起涉疫的租賃合同糾紛最終圓滿化解。

人情冷暖,心有所感。因重大疫情所造成的情勢變更和不可抗力,使許多企業、商戶和勞動者陡然陷入糾紛的漩渦之中。服務企業解紛保障組在調解過程中融入“和為貴”思想、誠信意識和法治宣傳教育,引導經濟活動中的民事主體樹立長遠意識、發揚謙容忍讓美德,在特殊時期拋開分歧、共克時艱。成立以來,工作組靠前化解勞資糾紛、租賃糾紛、合同糾紛共12起,件件落實回訪、確保定紛止爭,推動社會經濟回暖復甦。

【精細一點】

定製服務 滿足企業個性化需求

“法官,疫情防控期間能否要求減免廠房租金?”“春節假期延長期間,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是否要支付工資?”“開工日超過預期,出口訂單超出合同約定支付時間,是否構成違約?如果客戶索賠或解除合同如何應對?”……漸深的夜色沒有阻擋企業主和高管們的提問熱情,同安法院民二庭庭長林振泰在微信群裡快速回復著企業的各種法律諮詢。

在走訪企業的過程中,林振泰庭長產生了“指尖普法”的念頭。他聯繫各鎮街企業服務中心,建立“同法助企抗疫解紛微信群”,邀請企業家和高管入群。“當前企業面臨著各種問題和糾紛,迫切希望得到即時答覆。”他解釋道,“通過非見面的指尖普法,打破時間和空間限制,能夠為企業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法律問診服務。”

在為企業把脈問診的同時,林振泰和其他幹警們將一些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的問題進行梳理,結合相關法律政策及案例,製作更新了《企業法律風險提示手冊》,在同安法院微信公眾號推出企業普法專欄,累計推送相關文章12篇,並保持每週持續更新。

【聲音】

“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社會經濟發展是目前最緊迫的重點工作,要善於運用前瞻思維和法治思維,下好先手棋、跑出加速度,才能掌握工作主動權。”

——同安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樺

文/通訊員 葉林薇 廈門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譚心怡 圖/同安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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