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村裡的無賴,該如何解決?

鹹瑞柱


整治無賴,打鐵先得自身硬。

一、首先得學會先查明無賴的行為是什麼法律性質?的技能。

(一)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無賴。如:如何辨別行使探望子女權利的無賴?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規定:

(1)行使探望子女權利的起止時間、具體地點,由離婚父母雙方平等協議,預先約定。任何人不得強行行使探望子女的權利。當另一方拒絕協議時,需要行使探望子女權利而受到阻止的,先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做出生效的《民事判決書》,移送人民法院執行機關組織強制執行。

(2)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人民法院法官對審理探望子女糾紛做出的法律文書,必需寫明時間、地點。否則,應依法追究【枉法裁判罪】刑事責任。

(3)凡是未得到小孩撫養權人口頭同意協助,又不出示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決書》判明:允許來者行使探望子女權利的起止時間、具體地點。繼續以探望子女為名糾纏的,就是無賴。當地治安人員要迅速進入應對突發事件狀態,對“無賴”的涉嫌:尋釁滋事罪行為,嚴加管押。


黃金時代當家


首先要說一下,村裡為什麼會有無賴,他們為什麼會成為無賴?第一種情況,無賴身邊有當官的,他們有保護傘。第二種情況,他蠻橫不講道理,什麼事都認為他就是王法。第三種情況,無賴臉皮厚,眼神兇狠。他是個不要命的亡命之徒,正天提著腦袋過日子。無賴在村裡橫行霸道,欺壓百姓,可以說村裡一般沒有人敢惹他,他就是老大,他就是王法!。自古邪不勝正,我國是法制國家,也是法制社會。對付村裡的無賴方法還是有的,最好的方法就是,1:面對村裡蠻橫不講道理的無賴,如果是點小事,吃點虧就算了,如果對方不依不饒,不知近退。那麼就有必要用強硬的態度,用法律的武器去維護自身的利益,用手機攝好像,把他耍無賴的證據掌握在手上,然後報警,在法律面前用證據說話。2:你無需違心地與無賴套近乎,懂得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的道理。時刻保持與無賴的距離,我惹不起我躲得起。3:遇善則善,遇惡則惡,以毒攻毒。對付身邊的無賴,你要比他更狠,更惡,更毒,更無賴,才能鎮得住他,讓他不敢在來找你麻煩,讓他知難而退。4:無賴只要對你沒有太大的傷害,可以無視無賴,儘量遠離。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你要讓他明白你並不怕他。5:最大限度的拖延時間,爭取過往的群眾參與,或親戚朋友的幫助。自古大路不平,旁人所修。無賴見大眾都在指責他,他也只好灰溜溜地跑掉。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難免會遇到各種不同的無賴,我們還是應該保持初心,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什麼事情都要講道理,做到以理服人。我是邊看邊寫冉隆和,對付身邊的無賴,你有更好的辦法嗎?我們一起維護正義,什麼事都要做到公平公正。





鄉村執業獸醫豬豬俠


一,遠離勿交。

二,舉報查辦。

三,給以顏色。

四,小利收心。

五,痛揭其短。

六,群起攻之。

七,剛強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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