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远程提审筑起当事人和检察官之间的桥梁

一台电脑,一台摄像机,一台电视,再加上两个办案人员,就可实现视频远程提审,筑起当事人和检察官之间的桥梁。近日,在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一场远程提审正在进行......

在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室,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赵金领正在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进行远程讯问。与此同时,在100多公里外的黔南州女子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杨某也正在法警的看护下,面对屏幕回答检察官的提问。将他们相连的,是该院新建成的远程视频提审系统。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杨某2020年1月1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1月15日被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现羁押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女子看守所。提审中,办案人员详细询问杨某犯罪经过,杨某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在看守所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此案经过短短二十分钟的提审,完成了整个办案。

自今年1月开展远程视频提审以来,这套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在该院与看守所之间形成了相互交织的“互联网”,检察官可以通过系统连线看守所的远程提审室,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异地提审。

据悉,该院在疫情期间对30余人使用了远程提讯。以往的提审,办案人员需要准备大量资料、文书前去看守所进行实地提审,极大的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远程提审系统出现后,远程视频提审不仅节省了办案检察官大量的路途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实现了提审讯问的及时性,有利于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探索对远程视频提审系统的应用和发展,并对该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收集、总结、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实现远程视频提审系统的高效运行,推动“智慧检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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