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相親對象認識兩個月就要訂婚,可是不喜歡她怎麼辦?

狂野女子


相親是多認識異性的途徑。認識兩個月,還沒有一點感覺,那就不要訂婚,不要再相處下去了,分開吧,成全你也是成全對方。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讓你那麼急與訂婚?但是不管什麼原因,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強迫不了。這是與你過下半輩子的人,不能那麼隨便吧。對於我(女人)來說,不喜歡一個人,我不可能跟他發生關係。不喜歡一個人,卻要跟他同睡一床,同住一屋 ,那是多麼壓抑委屈的事情。我不知道男人會不會有這樣的想法。對於婚姻,男人的選擇應該會比女人更加理性吧。


噢麗321


婚姻是自由的,自己現在不喜歡一個人,但是馬上就要面臨訂婚結婚了;

那自己可以選擇放棄這段關係,放過自己,也放過對方;

如果自己覺得不喜歡對方,那麼自己即使勉強著進入這段感情;

自己也一直會有一種自己吃虧了的感覺;

這份感覺,其實對於對方來說很不公平;

因為如果你自己覺得自己吃虧了,那你就無法平等的去經營這段感情,也很難給到對方想要的愛;

這樣不僅你過得難受,對方也會覺得委屈;

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自己婚姻的權利;

既然自己心裡不喜歡,自己不願意,那就尊重自己內心的想法和選擇;

讓彼此分開好了;

或許你們再次的分開,會讓家人周圍的人傷心難過,但是至少好過於你們結婚再離婚;

婚姻本身沒有什麼意義;

幸福的婚姻才是值得我們去追求的;

不然結婚後,很不幸福,結婚幹嘛,找虐嗎?

祝好~


心理諮詢師陳孝鵬


相親對象僅認識兩個月,雙方並沒有進入戀愛,互相深入瞭解就訂婚。

訂婚後又不喜歡她,雖然訂婚僅是個舊風俗習慣,一個儀式而已,沒有任何法律保障,但我認為也太急於求成,太馬虎了事吧!

感情是無法勉強的,婚姻自由既然男方不喜歡女方了,兩家家長和當事人,可以坐在一起商量一下,如何解決經濟損失,和男方送的禮品,怎樣歸還達成共識,即可解除這樁訂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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