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縣檢察院舉行案件公開聽證會提升司法決策透明度

為落實市院“3+7+17”工作佈局,進一步健全檢察權運行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提升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6月8日,沽源縣檢察院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及相關人員就郭某某交通肇事一案舉行聽證會。

會上,第三檢察部主任宣讀聽證會會場紀律和公開聽證權利義務告知書後,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事實、證據情況、案件辦理情況及案件辦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2019年11月11日,郭某某駕駛東風牌中型普通貨車由西向東倒車行駛過程中,刮碰並輾軋步行人夏某某,夏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案件本身並不複雜,特殊點是被害人夏某某是“五保戶”,長期在敬老院居住,由財政供養,無法律規定的近親屬。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自願對被害人進行賠償,但是客觀原因造成無受償主體,郭某某也無法獲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案件的辦理,既要考慮法律效果,也要考慮社會效果。對於是否適用緩刑建議,該院決定召開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隨後,偵查機關、被害方代表分別陳述各自意見。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深刻檢討了自己的過失行為,並表示願意承擔法律後果。人大代表和“兩員”們作為聽證員經過討論後,一致認為在符合法定緩刑條件下,結合犯罪嫌疑人悔罪等表現,郭某某可以適用緩刑。參會人員紛紛表示,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既嚴格遵守了法律規定,又充分考慮到案件當事人的現實情況,在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堅持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召開案件聽證會是該院貫徹市院“3+7+17”工作佈局、提升案件質效、深化檢務公開、推進陽光司法的一次新嘗試,進一步提升了檢察工作的群眾滿意度。下一步,該院將參考聽證會形成的意見對案件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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