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連九族到底有多殘忍,看完你就知道

株连九族”- - 这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浸透过无数受害者的血泪、令人毛骨悚然的词。株连九族就是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制度,这一违背人性但又斩草除根、清除复仇力量以及古代统治者自己津津乐道的恤刑原则的暴虐刑制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源,实在是中国传统法律中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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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九族是古代刑罚族诛的一种,从古代族诛的实际情况看古代九族应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儿及外孙一家。

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一家。

妻族二是指姥之父族(岳父一家)、姥之母族(岳母的娘家、姥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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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九族来自秦变法后的夷三族法,是从明代开始普遍推行的,在清代达到极点。下面我们来盘点一下各朝各代被诛九族的有哪些人。

西汉:韩信,灌夫,主父偃,李陵家人,卫青家人,霍光家人,王莽,

东汉:窦宪,邓鹭,梁翼,

唐:徐敬业,来俊臣,

明:胡惟庸,李善长,方孝孺,黄子澄,齐泰,连子宁,卓敬。

但是在历史上只有一次有明确记载的“诛九族”。隋炀帝征高句丽期间,司徒杨素的长子杨玄感起兵造反,这场造反最后失败了,杨玄感怕在生时受到残酷的刑罚,就让自己的弟弟杀了自己。之后,隋朝没有放过造反分子的尸体,杨玄感死后被分尸,不仅如此,其亲族也受到了牵连,“罪及九族”,上千人被牵连,无论老少,大小,通通无一幸免。而谈及“诛十族”,这似乎已经成了一个固定的词汇了,封建帝制几千年来在一些史料中只有方孝孺一人受到了如此“待遇”。这些史料记载的事件大多有这一段,朱棣威胁方孝孺诛九族,方孝孺回一句“诛我十族又如何”,于是,朱棣就诛其十族了,诛十族还有一族就是学生门徒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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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刑连坐制的废除,是清末法律变革运动的成果之一,这与当时修律大臣沈家本、任廷芳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在他们的大力倡导下,清庭终于在1905年正式宣布废除连作。至此,族刑连坐制度正式在法律上被废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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