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三屯營的吳振清


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三屯營的吳振清


吳振清,字澄泉,是遷西縣三屯營人。

十多歲的時候,趕上了饑荒年月,家裡無以為生,跟著父母和家人逃荒到口外謀求生活。

走到口外的朝陽縣(今遼寧朝陽市)一個地方,感覺地方還行,就在那裡安了家。

吳振清的幾個兄長們到清軍朝陽營裡當兵。他自己砍柴供家庭生活用度。

家裡生活困難,父母整天的為操持家裡的生活愁眉苦臉的。他就更加勤懇的砍柴。

他根據家裡每天用柴的數量,經常砍比家裡用的多一倍的柴禾,把多砍的柴賣了錢,攢了起來。

他開始不想讓父母知道這件事,等到攢了一個多月,大概有近千錢了,就把這些錢用繩子串成一大串,高興地把錢送給父母。

他說:“這是兒子平時多砍的柴賣錢所得!”父母猛然看到有這麼多的錢,心裡很高興。

一個十幾歲的少年,不怕勞累,想方設法讓父母高興,盡孝的心情多麼讓人感動啊!

吳振清在家排行第四,前面的三個哥哥都是以前的母親所生,並不是一奶同胞。

他有一個哥哥,得了肺病,吃了好多藥也不見效果;聽說用老和尚的尿罐子煮豬肺可以治療好這個病,就設法找到了這些東西,按要求烹煮。

他預料到哥哥平常習慣潔淨, 如果知道是用尿罐子烹製的豬肺一定不吃,就自己當著哥哥的面先吃起來,哥哥看見了也和弟弟一起吃,直到把一罐子的豬肺全部吃掉。

咸豐年間,南方爆發太平軍起義,朝廷準備調動朝陽營的士兵去南方攻打太平軍,他生病的哥哥也在調動的清兵範圍之內。

母親對吳振清說:“你的哥哥有病,不能前往南方打仗,我們普通百姓家又沒有辦法免除這次的兵役,你就代替哥哥去吧。”吳振清聽母親的話,痛快的答應下來。

他的母親也是賢良,把自己親生的兒子送去打仗,讓“先房”生的兒子留了下來。

臨近出發的時候,父親告誡他說:“凡是出兵打仗,不搶奪別人的財務,不姦淫婦女,做到這兩點,打完仗後就會平安地活著回來。”吳振清把父親的話寫在了腰帶上,那是終身都不能忘記的囑咐。

在清軍的江南大營裡,平時,同營房的兵士都喜歡到街巷裡尋花問柳,吳振清卻一個人在屋裡讀書。

等到臨陣打仗,吳振清就光著膀子,大喊著掄刀衝向敵陣,阻擋他的對手一個一個倒在他的面前,軍中給了他一個“吳四閻王”的外號。

打仗是無情的,刀槍也不是長眼的,他的勇猛衝殺,使他多次陷入危險艱難的境地,身上到處是刀傷和槍傷,然而終於在戰陣中挺了過來,沒有戰死在沙場上。

只是吳振清不善交際,性格落落寡合,也不肯獻媚討好上司,更沒錢送禮;他在戰陣中立得功勞都被上司隱瞞不報,不惜生命的勇猛拼殺也沒有給他帶來一官半職。

又過了好多年,在軍中多年的吳振清已近晚年,才因為小功勞,被授予為天津鎮右營守備。

這時,他的母親已經九十歲了,已經從遼寧朝陽遷回到三屯營故居。

為了照顧年邁的母親,吳振清請求調他到三屯營做守備,上司批准了他的請求。

母親知道了消息,非常高興。他對母親的孝順,遠遠近近的人沒有不讚揚的。

過了不久,上司又升調他到盧龍的燕河營做都司,都司比守備的職務高一級。

他侍奉著母親去上任,走到半路上,下起了大雨,道路溼滑很難行走,吳振清就脫了鞋光著腳扶持著母親的轎子,當天走了六十里。

遊子帶當時守衛永平府,聽到了這件事感嘆的說:“我們這些人誰也比不上吳振清孝順啊!”

母親去世後,吳振清仍然回到了天津原任,只是每年都要到三屯營城北墓地祭掃長輩的墳墓。

每次祭掃走到距離墳墓幾十米的時候,他都神態欣喜,笑容可掬,就像獨自在外的嬰兒快要見到父母一樣;等到了墳墓旁,感情悲傷,放聲大哭,聲音震動林木。

吳振清一生廉潔守規,所得的薪俸,除自己家人正常生活用度外,全部奉養寡居的嫂子和各位未成年的侄子,沒有私自留給妻子和兒子。

等到罷官以後,才與嫂子和侄子們分家另過,把田產和祖輩留下的宅院都分給了侄子們,只留下一塊菜園供自己自足。

吳振清九十多歲後辭世,斯人已沒,風範長存。

附記:這是《遷安縣誌》記載的事情,寫成了白話文。吳振清的孝順、勤懇、睦兄、睦家、任勞任怨是後人應學習的品質,這是取其當取得優點。志書是清朝時期編寫的,是站在正統的立場上,這就涉及到鎮壓太平天國起義。在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期,人都是有其歷史侷限性的,何況吳振清一個山區貧苦的普通民眾,這是不能苛責的,我們只是取志書的個人可取得優秀品質,就像曾國藩,是鎮壓太平天國的頭子,後來的好多人仍欣賞曾文正公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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