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五月一号之后,包工头应不应该给农民工垫付生活费?

风雨中的男人007


2020年5月1日之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正式实施。其中有一项规定为:“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这意味着农民工的工资也可以按月发放了。

那么,正式开工后,包工头该不该继续给农民工垫付生活费呢?

如果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或许有不同的答案。

如果站在农民工的角度来看,出门打工本来就不容易,以往拼死拼活干一年,到头来还总担心包工头跑了,或者拿不回血汗钱。自己出力流汗,包工头先预支一部分生活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如果今后的工资每月都能拿到,钱不经包工头的手了,那么自己承担自己的生活费似乎也很合理。

如果站在包工头的角度来看,受疫情影响,现在建工活计也不太多,有些地方甚至还没有正式开工,还有一些地方人来了,但工程又停下了,如果让包工头垫付工人的生活费十天半月还好说,长期垫付那可真的有些压力。我身边就有朋友从事建筑行业,他也坦言,如今承包工程,留给包工头的利润已经十分有限了,而需要其承担的风险并未减少。虽然大部分农民工都属于老实可靠的,但也有偷奸耍滑的例子,编造理由向工友借钱,拿着预支工资一走了之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不过,这事情如果站在现实角度考虑,但凡接地气一点的包工头,都会理所当然地为工人垫付第一个月生活费的。

首先,现在想要留住一个稳定的施工团队还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那些有技术的工人,随时都有跳槽的可能性。一些包工头为了稳住核心人员,在疫情期间还给了补贴。只要开工时有人,垫付生活费真的不算什么大问题。

其次,跟随包工头出去的,大都是乡里乡亲或者是亲戚朋友,哪怕仅仅是熟人情谊,垫付生活费也是应当的。况且,以往的工钱都是一年一结,期间工人也能预支工资,按理说包工头的压力更大。以前都能预支工资,现在预支个把月也在情理之中。

再次,如果一个包工头连垫付工人生活费的能力都没有,或者显得斤斤计较,那就是露怯了,哪个工人还愿意给他打工呢?万一到头来连工资都拿不到可咋办?

总而言之,只要时间不太长,绝大多数包工头还是会提前给农民工垫付生活费的。


夜雨如书


我们是农民工,也希望对包工头垫付工资,但是有些农民工干的活质量没有保证,我想压一个月工资,应该可以吧?或者每个月拿工资的百分之几?三个月后,每个月付清工资。对老板来说,每个月付清工资,除了资金问题,还有现在的人员流动特别方便,就怕员工干一半跳槽,老板没办法交工了,技术好点的工资加一点点就有可能跳槽,跳槽的人员不光把公司的技术,公司的商业机密带走了,还会把公司搞倒闭,有时候会集体离职,对小型企业发展十分不利,国家制定任何法规,都要结合实际,两方面都要考虑,现在个体包工头小公司都是很艰难的度日,搞不好是倾家荡产呀!谁还敢去创业?我建议除了留下保证金,还要结合法律规定,在合同规定时间或一年时间不可以跳槽,如若跳槽,必须对公司损失承担责任。


makCm1


按照国务院下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从2020年5月1日开始,农民工也可以按月领取报酬了。那么,是不是从5月1号之后,包工头就应该给农民工垫付生活费了?


老实说,从政策保障的角度看,农民工的工资保障问题似乎终于迎来了春天,农民工从此将不再为应得报酬而发愁了;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又总感觉这是一个梦想,农民工按月领取报酬的事情离我们还是很遥远,大家有这种感觉吗?

其实多年以来,社会各界对于农民工权益问题就非常的重视和关注,决策层也出台了很多的措施办法来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受拖欠,就连曾经的国家领导人也亲自就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农民工向各企业喊话,那时候我就感觉咱农民工打工有盼头了,婆娘儿女心里也快乐了。

可实际情况却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是层出不穷,农民工辛苦一年仍拿不到应得报酬的也大有人在,各级基本都是在年底等农民工催要工资的形势比较严重了,才会把相关包工头逼迫来想办法支付一部分,或者就是把包工头拘留了事,而农民工的报酬问题仍然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


这事情其实从某种情况看,也不能全怨包工头,实际上更多情况下的包工头自己也是被拖欠者,包工头在工程建设项目里已经是二包、三包甚至更多包了,在他们的上面才是资金的真正拥有者,有时候包工头也得不到及时的结算,他也就没有办法去支付农民工的报酬。

曾经我们本地有一个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这个项目并不是上级的规划项目,而是本地决策者的自发项目,项目不在上级规划内,就意味着项目没有上级资金投入和扶持,全靠本级自行解决。因此当这个项目实施完毕后,决策者就被提拔走了,而项目的工程款四年多了还没有完全支付清楚,导致包工头年年过年都不清静、打工者年年得不到自己的应得报酬。

至于题主问道包工头是不是该从5月1号开始要垫付农民工生活费了,其实这根本就不是问题,包工头所用的打工人员一般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不熟悉的打工者他也不会用,所以在生活费问题上,包工头一般都是想法支付起的,否则农民工一日三餐怎么办?还怎么能去努力的工作?所以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包工头能不能垫付生活费,而在于能不能实现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总之,任何事情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我相信上述《条例》颁布后,农民工工资问题肯定能得到很大的解决,但拖欠现象在一定时期内还是会不同程度的存在。大家怎么看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