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全面落實因城施策,而是落實長效管理調控機制

看到不少人解讀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住房調控的一段話,“”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落實因城施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長效管理調控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認為明年要全面落實因城施策,進一步分析為要所有城市都放鬆調控,從而得出明年房價必然上漲的結論。

首先從語法來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這段話的意思是,要全面落實長效管理調控機制,“”因城施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是長效管理機制的定語。

現在就好理解了,因城施策是措施。但還有個問題需要注意,因城施策不是根據一線二線三線城市來決策,而是根據這個城市樓市的走勢情況來決策。這也就能夠理解為什麼廣州深圳可以調整決策,張家港菏澤也可以。

因城施策進行調整的目標是什麼?那就是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換句話說,出現不穩定的情況,就說明調控政策有問題,要麼過死,要麼不管用,就需要調整。

不穩定是指可能出現大漲或大跌的情況,一般來說,房價保持在上下10%幅度波動,是比較穩定的,如果快要突破這個幅度,而且市場預期還沒有改善,那麼就要調整了。比如2019年上半年以來樓市降溫明顯,下半年就有不少城市出現限購限價政策鬆動的情況發生。由此也可以知道,假如明年上半年有的城市樓市升溫,那麼政策就會收緊。

那麼,這樣的管理調控機制要施行多少年呢?機制前面一直有個長效一詞,按照詞面意思理解,就是目前來說看不到盡頭,對,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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