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都在说转房贷利率?有没有懂得,有哪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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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已于3月1日如期启动,但是转换后贷款利率到底怎么计算?个人房贷到底转换后有什么变化?

  原标题:个人房贷转换后具体如何计算?央行替你算笔账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已于3月1日如期启动,但是转换后贷款利率到底怎么计算?个人房贷到底转换后有什么变化?还是有些人并不清楚。我们今天(4日)就来替大家算笔账,看看转换后贷款利率到底怎么算。

  一、加减点数怎么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房贷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后,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

  过去浮动利率贷款一般是贷款基准利率浮动一定的比例确定,那么对应不同浮动比例下的利率,转换后的加减点分别是多少呢?举例来说,比如借款人小王,买房时享受了贷款基准利率打九折(下浮10%)的优惠,贷款日2015年8月1日,期限是20年。如果小王选择将这笔房贷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现在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是4.9%,转换前的实际执行利率就是4.9×(1-10%)=4.41%。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根据转换时点利率保持不变的原则,小王这笔房贷的加减点数是-0.39%=4.41%-4.8%,即减39个基点。

  

  此后,直至这笔房贷偿还完毕为止,这个加减点数都保持不变,房贷利率将随着5年期以上LPR的变动而变化。

  

  二、转换后每个月按什么利率还?选择不同的转换时点有什么影响?

  首先,我们要理解三个概念:

  转换时间:将个人房贷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转换时,您和银行需要协商确定:一是加减点数,具体计算方法见第一部分;二是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

  重定价日:是指重新按照最新的定价基准(转换前为贷款基准利率,转换后为LPR)计算贷款执行利率的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1日,或者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

  重定价周期:重新确定执行利率的周期。若房贷利率一年一变,那么重定价周期就是一年。

  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后,利率在第一个重定价日前不会发生变化,从第一个重定价日开始才可能随当时的LPR而变化。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可执行原合同约定,也可由借贷双方重新约定,房贷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若重定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那么在2020年3月至8月的任意时点转换,2020年的利率均与原合同利率保持一致,2021年1月1日起将以2020年12月的LPR为基准加减点确定当年的利率,此后年份以此类推。若重定价日为每年贷款发放的对应日,那么根据大部分银行的转换公告,在重定价日之前转换的,2020年重定价日即可参考最新发布的LPR确定利率;在重定价日之后转换的,则需等到2021年重定价日才可参考最新发布LPR确定利率。

  接着用上面的例子,假设2020年3月—2021年7月5年期以上LPR为4.75%(实际情况很可能会有所变化,具体取决于当时的LPR报价):

  (1)如果小王的房贷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2020年3月至8月转换没有任何区别,2021年1月1日之前,他的执行利率均为4.8%-0.39%=4.41%,即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4.8%)加固定点差(-0.39%);2021年1月1日之后,则变为4.75%-0.39%=4.36%,这里的4.75%是2020年12月的5年期以上LPR;此后年份以此类推。

  (2)如果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即每年8月1日),若小王在2020年7月31日前转换,转换后到7月31日,这笔房贷的执行利率为4.41%;2020年8月1日之后为4.75%-0.39%=4.36%,这里的4.75%是2020年7月的5年期以上LPR;此后年份以此类推。

  若小王在2020年8月1日后转换,则这笔房贷的执行利率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都会保持4.41%不变;2021年8月1日才开始执行4.75%-0.39%=4.36%的利率,这里的4.75%是指2021年7月的5年期以上LPR;此后年份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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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起来有点复杂,但是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转了是好事,这都是由于目前中国社会的需求造成的,你只要到银行直接申请转房贷利率为LPR+基点就行了,相信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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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央行的解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大家都知道,在今年10月8日LPR新政前,签订的贷款合同都是按照基准利率并加以浮动来定的利率。央行介绍说,10月8日的新政后,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在明年1月1日后,所有的银行都不能再签订老的基准利率浮动的贷款合同了。

  所以,所谓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就是之前签订的老的基准利率浮动的贷款合同,包括LPR新政后签订的少量按照老利率的合同。

  1、为什么要把老的合同转换为LPR定价利率?

  央行表示,这是因为老的浮动利率贷款仍然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何时转换?

  央行发布,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银行将利用官方网站和网点公告、电话、短信、邮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老的贷款客户,协商约定定价基准转换具体事项,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2、怎么转换?

  两种选择,贷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贷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老贷款可不转换。

  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老的个人住房商贷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3、怎么操作?

  贷款期限方面,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

  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不过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而且,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明年的3月到8月之间,可以选择任意时点转换,都是根据今年12月的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所以3到8月间任何时间去办理,都是一个标准。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举个例子,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则为4.8%。

  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

  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此外,如果老贷款合同不选择转换为LPR定价,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4

  总结一下:

  1、从明年3月1日起就可以办理老贷款合同将利率定价转为LPR了,办理截止到8月31日,哪个时间去办理都可以,不影响利率。

  2、为了房地产调控的连续性,转换的时候,利率水平是保持不变的。不过等到一年的重新定价周期到了,就可以按照新的LPR来计算新利率了。

  LPR是每月公布一次,调整的频次要比基准利率高,所以更能反映市场变化,维护贷款人的利益。考虑到当前的利率水平处于下行通道,LPR预计还有下降的空间,所以从目前来看,转换后应该对贷款人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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