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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違法扣留車輛處理的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在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交通管理過程中,共查扣83輛違法車輛(普通二輪摩托車56輛,正三輪摩托車3輛,小型汽車23輛,大型汽車1輛)。查扣的83輛違法車輛當事人至今未到我大隊接受處理,現予以公告。
請車輛駕駛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持有效身份證件、駕駛證、行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及車輛合法證明等手續到北川羌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接受處理。逾期不來接受處理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我大隊將依法處理。
北川羌族自治縣公安局
交通管理大隊
2020年3月30日
附:違法車輛信息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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