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粪为宝”,补助资金达千万元!

近年来,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在保障肉蛋奶供应、促进农民增收、活跃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养殖粪污等废弃物排放量也大幅增加。

据报道,2018年全国畜牧业总产值3.2万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0%,全国1亿多养殖户,生产了8547万吨肉类,同时产生了高达38.2亿吨畜禽粪污。部分畜禽粪污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

“变粪为宝”,补助资金达千万元!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国家对发展绿色农业有什么样的扶持呢?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1、补贴内容

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

“变粪为宝”,补助资金达千万元!

支持规模养殖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按照种养匹配的原则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2、补贴额度

猪当量为50万头以下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

猪当量为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000万元。

猪当量为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

猪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5000万元。

各省会根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规模,结合本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补助方式、对象和标准。

3、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

1.畜禽养殖场平面图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正规图纸;

2.养殖场(小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土地审批手续(复印件);

5.养殖场全景、内景及粪污处理设施等彩色照片(A4纸大小);

6.项目建设评审材料;

7.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

申请过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由县畜牧业管理局进行审核确定;

2.审核通过后,县畜牧部门和县财政部门会进行备案确定,上报省畜牧局财务处申请补贴资金。

二、畜禽粪污如何资源化处理?

1、落实补贴政策,鼓励增施有机肥

制作有机肥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一项重要措施。有机肥对于改良土壤,提升农产品品质有重要作用。一方面我国耕地有机质含量明显下降,另一方面,各类有机肥资源折合成养分, 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示范,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的化肥用量要减少50%以上。同时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东北黑土地利用等项目,集成推广堆肥还田、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技术,推动有机肥的利用。

“变粪为宝”,补助资金达千万元!

推广应用有机肥,要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通过强化政策扶持,落实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采取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有机肥积造、运输、施用等服务。研究出台支持有机肥生产和施用的用地、用电、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打通种养循环;强化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支持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打造有亮点、有看头的示范片。

推广应用有机肥,技术是难点。各级农业部门可组织教学科研推广部门,开展联合攻关,集成一批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有机肥施用等关键技术,制定无害化处理、堆肥还田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农民的指导服务。

2、划定畜禽禁养区不能一刀切

“对规模养殖场户来说,加强监管,建立倒查机制,逐场验收,督促养殖场户建立配套设备,完善处理工艺,严厉打击养殖废弃物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强调。

“变粪为宝”,补助资金达千万元!

有的地方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一刀切”划定畜禽禁养区,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影响农民稳定增收。针对这种现象,环保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下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提出按照标准划定范围。

该禁养的要坚决禁养。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等。要做好这些区域的搬拆工作,充分照顾养殖场户合法利益,给予合理补偿。比如涉及搬迁的养殖户,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发展生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