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检察院起诉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近日,由三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2件食品安全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县法院依法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令2名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处罚金及惩罚性赔偿金共2万余元。

三原县检察院起诉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三原县院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先后对受理的4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违法行为,并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该院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确保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县法院对提起诉讼的4件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4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在咸阳市公开发行的新闻媒体上书面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销售有关的活动,已缴纳罚金及惩罚性赔偿金共14万余元。

(文:杨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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