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老师谈保险

夫妻两人在国外登记,感情不合,妻子长期国外生活,丈夫在国内生活,在国内离婚,此时不能通过国内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以诉讼方式离婚。诉讼离婚,谁主张谁举证,原告有义务证明应当“叛离”事实依据,有书信、邮件等证明,被告也承认无和好可能,第一次叛离可能性较大,而现实是原告很难实施举证,这也是为什么第一次叛离可能性很小。换个角度,如果对方能够协商,达成各项协议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另一方应诉离婚,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如果涉及到分割国外财产,需要对方提出经大使馆认证的财产证据材料,否则法院不支持。提起诉讼前可以委托律师做调解,对方需要同意调解为前提并亲自签署调解协议。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向法院说明证明情况并提交使馆公证的《离婚意见》,也可以远程视频办理,法院在开庭前会提前三天或者通过申请较前时间通知。方便回国办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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