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班通勤期间,患上新冠,属于工伤吗?

郗浚琦


1.普通市民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所以很难认定是否是在单位或者上下班途中被感染,因此,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是不属于工伤,请大家做好自我防范,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餐。2.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属于工伤:根据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李小梦是律师


上班通勤期间感染上新冠肺炎应该不在工伤范围之内,因为它很明显不是单位和企业所能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该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伤害范围之内。工伤的认定范围是很明确的,那就是在工作中或者是上下班的行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所谓的意外伤害并不包括自然灾难的因素在内,比如地震、瘟疫等。

不过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新冠肺炎的感染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以及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是采取其他紧急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职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因此如果在上班途中不幸感染上了新冠肺炎,是不影响工资正常发放的,并且诊断和治疗的费用又由国家和政府承担,所以也没必要把这种现象非要往工伤认定上去靠。

另外大家还需要了解的是,根据原先劳动部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单位停工、停产期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1:放假时间不超过一个工资发放周期的(通常为30日内),支付劳动者的正常全额工资。

2:放假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比如正常上下班、进行考勤)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假期工资;

3: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4:对于停产、停工、放假超过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情况,支付工资的标准由各地自行规定。


冬青里的骆驼草


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