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士投訴成都鑫苑萬卓置業有限公司

投訴者情況

姓 名 劉女士

電 話186****

地 址成都市email50**@qq.com

投訴類別房產家居

投訴對象情況

投訴對象名稱 成都鑫苑萬卓置業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郫縣鑫苑城售樓處

聯 系 人 王**電 話18***

投訴內容(事實 時間、地點、人物及事情起因、發展、結果)

尊敬的工作人員您好,我於去年2019年10月30號跟鑫苑集團成都分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買了兩個三樓商鋪,約800萬人民幣,是現房,出門分別都有一個幾百平米的露臺,因為有這兩個露臺,鋪子比樓下2樓單價多了至少3000一平米,籤合同之前,開發商工作人員承諾15日內幫我維修售後處理完畢(有單獨的簽字),並承諾給我出具一份開發商蓋章的文件函,說明露臺是開發商的產權,贈送給我使用(有微信聊天記錄)。但是簽訂合同當天說在走流程沒有給我,後來就想耍賴,再後來就把關鍵字去掉了。

收房時間是2019年11月30號。但是到目前為止,過去快半年了,施工時間特別少,期間一直拖延,主合同本來寫的延期90可以退房,但是被補充協議坑了,寫的繼續履行合同,我不知情。第二.買的時候露臺是有花園的,我以為規劃就是正常可以走人的有花園功能的露臺,維修防水,跟承建方交涉維權才知道,這是開發商私自搭建的花園,不是規劃內,漏水人家不負責,只能找開發商維修。這事我不知情,以後會影響我商鋪的租用。

合同簽訂當天是深夜,我著急回家陪孩子,補充協議直接否定主合同逾期交房退鋪的條款,只能從逾期第二個月開始賠償每日萬分之一,不能退房。工作人員說都是格式化的文件不能修改,我當時簽訂的時候一直沒有注意到這條,如果我要求退房,可能會有鉅額賠款。我認為開發商工作人員有主觀故意騙我,誘導簽訂不平等條款,並當天全額支付了全款,我現在孤立無援,我的家本來在北京,女兒美國國籍,我們滯留成都大半年,不能回北京和美國跟親人團聚。

我想請工作人員幫助,我找開發商協商退房,遲遲沒有答覆,開發商這種明顯欺詐誘導購房,明知無法交房,製作對自己有利的條款欺詐我,我能不能退房?(開發商答應出具贈送露臺的說明沒有給,換成了一個授權使用的內部函),剝奪我退房權利能不能告霸王條款?我的違約扣款特別高,有失公平。我有跟他們總經理的微信聊天記錄和錄音,我是全職媽媽,這是我全家人的錢,我不懂法律,所以吃了虧了,懇請幫助我

現有證據售房合同

補充協議

開發商內部函

跟銷售總經理電話錄音

開發商經辦人承諾書

投訴請求 儘快退房,或者給個說法

成都鑫苑萬卓置業有限公司回覆四川消費網內容如下:

投訴回覆

四川消費網:

感謝貴平臺轉來我司客戶的投訴。現將有關情況反饋如下:

一、業主劉女士與我司於2019年10月30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經我司法律顧問審核確認,買賣合同合法有效,雙方應當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二、劉女士在我司購買的商鋪產權部分是完全符合交房條件的,劉女士可以收房後立即投入使用,三層露臺部分不屬於產權面積,我司可以協調劉女士在安全範圍內、以合理方式使用。

三、2019年12月5日,業主劉女士發現1-1-**露臺有漏水跡象,我司彙報領導發起整改流程,2019年12月8日流程審批完成,我司遂進行整改。2020年1月13日,劉女士指出工程進度不理想,原因是因為臨近春節假期,又受到疫情的重大影響,我司無法安排再次進行施工。我司隨後又於2020年3月13日開始整改。整個過程,我司積極與業主劉女士溝通,嚴格履行我司的相關義務,未曾懈怠。

鑫苑(中國)置業有限公司創立於1997年,是中國唯一一家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專業房地產集團公司。我司非常珍視自身信譽,一直以來都將業主的利益放在首位。劉女士的投訴不完全屬實。由於疫情的重大影響,望劉女士及廣大消費者能予以理解。我司會繼續與劉女士積極溝通。

謹致謝忱!再次感謝貴平臺的幫助!

此復!

成都鑫苑萬卓置業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

四川消費網(www.315sc.org)

投訴諮詢qq:12652315

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四川消費網scxfw315)

中國消費者報四川記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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