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湖县开展 “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如果您发现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39举报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为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4月15日,博湖县各部门单位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今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博湖县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安全教育读本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居民群众讲解《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基本法律常识,并耐心解答了群众对法律方面的困惑。并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刊发涉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将国家安全理念深植人民群众心中,宣传引导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共同保障国家安全。

博湖镇团结小区居民张女士说:“看了这些展板和宣传资料,使我意识到我们国家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面临许多安全威胁,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如果碰到危害国家的行为我一定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博湖县公安局民警乔加辅说:“作为一名公安干警,维护国家安全,责任重大,我们要肩负起保护一方平安的重任,为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悉,此次活动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使广大居民群众认识到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人人参与。(牛雨萌)(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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