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從不幫忙,月子裡把兒媳虐的不會走路,媳婦應該給婆婆養老嗎?

哈哈哈aaa


非常理解你在月子裡婆婆對你的對待。

不管她怎麼對待你,我聽律師說過,兒媳是沒有贍養婆婆的責任的,她的兒子才有,反之你也只有贍養你親生父母的責任。

但是親情、感情從來不是稱重式的計算平衡來指導我們該怎麼做的。下面我從兩個角度給予分析:

一、你和老公是一家人,老公要贍養照顧自己的母親,又要養小家,作為同甘共苦的妻子,你是否願意為老公分憂,這是一份關於你和老公之間的選擇。畢竟你完全不理,法律也沒有規定,但是苦的是你的老公,老公影響的也是你們的小家,畢竟最重要的是你們的小家庭。

二、人都是善良的,也都有保護照顧弱者的本性,當面對年老身弱需要照顧的婆婆,該不該照顧,這一份是關於你自我的選擇。

我們在被不公平對待,或者需要幫助婆婆卻沒提供幫助的時候,短時間裡心理會升起怨,這份怨看起來是對婆婆的(婆婆有撫養自己下一代成人的責任義務,僅此而已,其它的不是她的責任,做與不做都不該對她提出過多要求,應該尊重),其實也有對老公、對自我的怨(如果我們更努力些經濟條件更好一些,請人完全可以避免這份委屈),所以對婆婆的這份怨,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自己也撫養孩子長大,也體會了箇中作為父母的不易和犧牲,換位思考,會慢慢消融掉一部分。

所以如果你內心還沒消融掉對婆婆的怨,請參照第一點和第二點去問問自己,答案自然出來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劉石榴


不應該,


同同1765


法律對媳婦贍養公婆沒有規定。但對你老公有規定。既然對你老公有規定,你就不可能置身事外,除非你離婚。

關於婆媳關係的討論實在太多。說句實話,公理的天平大都傾向婆婆這邊。

不信我們探討一下你說的話。

你說婆婆不幫忙,坐月子虐待你到不會走路。你不覺得言過其實,甚至有些誇張嗎?不就是沒給你洗衣,做飯,帶孩子和服侍你唄!哪部法律規定婆婆必須給媳婦做這做那。將月子裡的媳婦虐待到不會走路,當今社會更是聞所未聞。你比竇娥還冤,怎麼不報案呢?

在但大多數家庭,婆婆不會選擇坐視不理。這是中國的傳統。但傳統畢竟不是法律。自己的事自己都不想做,別人不幫助就大逆不道了,這是什麼歪理。

不做是本分,做是情分。不要那麼小肚雞腸和睚眥必報。何況人家不一定啥也沒做,或許只是在你挑剔的眼裡不太滿意罷了。

每個人都有老的時候。不要得理不饒人。不要雞蛋裡挑骨頭。對別人沒有義務的事,更不能要求得那麼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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