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造假300亿,罚款60万了事?犯罪成本太低

2020年5月14日,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市公司造假300亿,罚款60万了事?犯罪成本太低

这场备受市场关注的财务造假案件在历时一年半左右时间,终于“尘埃落定”了。但市场对康美药业造假的关注并没结束,康美药业股票也在处罚决定出来后连续两日涨停。

上市公司造假300亿,罚款60万了事?犯罪成本太低

回顾一下康美药业的造假的“伟业”:2016至2018年,康美药业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回款凭证、伪造定期存单,累计虚增收入300亿元,虚增利润40亿元。这是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涉案金额巨大的造假典型案件。

虚增收入300亿,罚款才60万,处罚太轻,造假的代价太低!这也是市场持续关注这一事件的原因。在2020年3月1日前实施的老《证券化》,对有关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顶格惩处就是60万,康美药业的违法行为是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适用老的《证券法》。

再看看成熟资本市场国家美国对造假是怎么规定的。美国2002年出台了《萨班斯法案》,该法案对公众公司财务造假的法律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高管须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不实财务报告和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犯罪要判处10至25年的监禁,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

同时,该法案对会计师事务所及个人也有问责条款,包括临时或永久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及个人执业

,对于故意、明知故犯、不计后果的行为或者屡犯的过失行为,可对自然人处以75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会计师事务所处以15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法案规定投资者可以对公众公司和中介机构开展集体诉讼。法院根据财务造假的违法程度对公众公司、中介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判决,判处的罚金全部用来赔偿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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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个美国的案例——安然公司。安然公司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商品和服务公司之一,曾名列《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的第七名。2001年10月3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安然及其合伙公司进行正式调查。11月8日,安然被迫承认做了假账:自1997年以来,安然虚报盈利共计近6亿美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于安然公司的处罚如下:

1、 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罚款5亿美元,股票摘牌,公司破产;

2、 上市公司CEO判刑24年,罚款4500万美元;财务欺诈策划者判刑6年,罚款1200万美元;

3、 公司创始人虽然逝世,但仍然罚款1200万美元;

4、 为安然提供审计的安达信,被罚5年内禁止从事任何业务,后导致其破产。

5、 负责安然上市发行的三大投行花旗、摩根大通、美洲银行分别向股民支付20亿、22亿以及6900万美元的赔偿金。

6、 股民获得71.4亿美元和解赔偿金。

由上可见,在财务造假的容忍度上中美两国区别还是很大的。但随着2020年3月1日修订后的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这种情况将得到显著的改变。新《证券法》大幅提高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证券违法违规的成本。如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募集资金百分之五的罚款,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

最高可处以六十万元罚款,提高至一千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一千万元罚款等。同时,新《证券法》对证券违法民事赔偿责任也做了完善。如规定了发行人等不履行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明确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中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等。

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对造假者将产生巨大的威慑力,我国资本市场的造假行为将会大幅减少。当然,对于康美药业的处罚,绝不会就60万了事的。这60万只是“开胃菜”,在证监会的处罚决定里明确提到:“相关中介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的讲话提到,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保持“零容忍”,要集中力量查办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

可以预见,康美药业虽然在证监会受到的行政处罚比较轻的,但等待其的必将是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及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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