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真的會獨立嗎?

西府趙王爺


儘管美國法律規定,州有自治權,但是,加州在經濟上相當於中國的北上廣,經理貢獻率相當於全美的10+%,所以儘管美國法律規定州享有自治權,但是對美國經濟影響力太大,獨立,也是不可能的


重拍錯位1


獨立是可以獨立的,但是這個可能性很小。

眾所周知,加州鬧獨立,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兒了。從1850年加入美國開始,加州就是鬧騰得最歡的的那一個。其於孤星共和國德克薩斯州並稱為美國的兩大刺頭,一言不合就鬧分家。

當然,這源於他們自身強大的實力,加州與德州分別是美國經濟排行第一和第二的大州。特別是加州,其去年的GDP接近3.2萬億美元,佔到了美國全國經濟總量的15%以上,如果單拎出來,這個數據可以排到全球第五,排在其前面的分別是美國、中國、日本以及德國。印度以及英法都得排在其後面,換句話講。如果加州獨立,那就是妥妥的全球第五大經濟體。

此外,加州是西海岸最發達的地方,其是美國最重要的工業區、農業區、交通樞紐和科技文化產業中心,這裡有著全美最繁忙的港口,有好萊塢、有硅谷,有uc系大學,有黃金海岸……

所以加州人有著與生俱來的優越感。

加州獨立運動組織曾經發表過一份聲明:

“加利福尼亞州是世界第六大經濟體,其經濟實力要比法國強,人口也比波蘭多。無論從哪方面看,加州都應該和其他國家比照,與其他國家競爭,而不是與美國其他49個州一樣。”

但是,玩歸玩兒、鬧歸鬧,加州想要獨立並不是那麼容易,至少不是大家所認為的公投那麼簡單。

首先如果加州想要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完成獨立,公投只是程序之一。

因為在美國憲法中,只有如何接納其他地區加入美國的條款,而並沒有其他州如何脫離美國的解釋。換句話講,開弓沒有回頭箭,上了美國這條船,就別想下去。

國會可准許新州加入本聯邦,但不得在任何其他州的管轄權之內組成或建立新州,亦不得未經有關州議會和國會同意合併兩州或數州的部分地區建立新州。《美國憲法》第四條第三款

除非你能夠更改憲法。

而這需要加州事先完成公投,並得到一半以上的贊成票。然後將相關申請提交國會兩院,並取得國會兩院三分之二的議員贊成,然後再將修正案提交給各州議會,並取得至少四分之三州份,也就是至少38個州的同意,最後由總統簽字。

這個憲法修正案才能算是通過。

當然了,美國自誕生這200多年來,也修訂過憲法,據統計美國憲法目前共存在27個有效的修正案。

所以修訂憲法不是不可以,但關鍵是,這個憲法修訂案涉及到一個分家問題。加州雖然是美國最重要的一個州,但其政治地位也只是美國的五十分之一。他的獨立如何去取得大部分議員和州份的同意?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只要美國還是一個整體,那麼國會和其他州,就不會同意加州這樣一個大金庫脫離美國。換句話講,想要加州獨立除非美國分裂。

當然了,還有一種辦法,那就是不走法律途徑,公投之後直接宣稱獨立,完全的加州人民自己做主。但這勢必會遭到美國聯邦政府的反對,因為這種不經過政府國會同意的行為,就等同於分裂。畢竟加州的發展不是加州一個州的功勞,是全美的資源傾斜與政治付出,哪能不商量就分家?

那麼聯邦政府很大概率會派出武裝部隊強勢鎮壓。分裂國家,不打你打誰,這個道理放到世界上都是通用的。

而再美國曆史上,曾經的南北戰爭,其之所以打仗,其實不是為了黑奴,而是聯邦政府為了維護美國的統一。結果咱們也都知道。

當然,加州自然是沒有那個實力,畢竟軍隊可是聯邦政府控制的。其效忠的是美國,而不是加州。


西府趙王爺


這要看下一個,下下一個,下下下一個……加州死亡遊戲的憤怒。就這麼摔死了,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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