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1992]41號部分精彩內容

教人[1992]41號之四:“進一步提高民辦教師的地位和待遇,逐步實現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民辦教師和公辦教師同是人民教師,同樣履行教書育人的光榮職責,在政治待遇和社會地位上,沒有公辦民辦之分。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對民辦教師和公辦教師要真正做到“四個一樣”:政治上一樣待遇、工作上一樣要求、組織上一樣管理、生活上一樣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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