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縣三個機制完善社會組織監管體系

近年來,來安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不斷創新社會組織監管方式,以實施年檢機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機制、推進聯合監管機制為抓手,打造政府監管、社會組織自律的綜合管理體系。

一是實施年檢機制。為規範社會組織行為,全面掌握社會組織運行情況,促進社會組織依法履行職責,採取線上線下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每年對社會組織進行定期年檢。網上審核通過後,還要隨機抽取部分社會組織開展實地檢查。重點檢查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情況、履行有關登記手續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業務活動情況、人員和機構變動情況、財務及資產管理情況、收費情況、黨建工作情況、黨政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情況、參與脫貧攻堅情況以及其他需要檢查的情況。

二是建立信用信息管理機制。按照民政部《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來安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將年報改革與信用管理緊密對接,已對12個未參加2019年度工作報告的社會組織列入了“活動異常名錄”,依法撤銷2家社會組織,並在“來安縣社會組織管理信息系統”上進行發佈和公告。

三是推進聯合監管機制。來安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充分運用“雙隨機一公開”實地檢查等方式,推進聯合監管機制。2020年,聯合來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7個社會組織進行了2020年“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對檢查中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下發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將根據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程序後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檢查結果將通過“事中事後監管系統”及“來安縣政府網---政務公開---放管服務改革---雙隨機一公開”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

來安縣三個機制完善社會組織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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