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熔炉”案到N号房事件到鲍某明性侵养女,为什么性侵案(尤其是性侵儿童)层出不穷?

上官熙


心理学精神分析学派的鼻祖弗洛伊德认为,人的生本能就是性和攻击性。这个观点,据说他是通过观察自己的病人发现的。

弗洛伊德发现,在他的男性病人中,多数都有性压抑。所以他得出结论:性驱力是人最大的本能驱力。

这个观点被后来的很多心理学家诟病,认为太过片面,但它依然有不少认同者。

日本有个作家写了一本书,叫《男人这东西》,把男人从小到大,对性的本能需求描写得细致充分,写了很多男人在日常生活中对性的想法,情绪,行为动机,说男人看到生活物品都会联想到性……

女人通常不能理解,男人为什么如此执着于性,并且为此不惜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

有的男人会寻找未成年人当做性侵的目标,原因很多,比如成年人的性关系太容易得来了,已经不能满足他寻求刺激的需求了。

或者身边未成年人很好控制,得来太方便了。某天他刚好有机会得手,一时性起,冲动行事,过后又想做第二次,然后成为习惯。



心帮主


只能认为小市民,碰到了别有用心的江湖骗子。鲍某人作为一名律师,凭三寸不烂之舌,巧言花语骗小女孩的母亲,要收养一个女儿,可以到大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当鲍律师的阴谋得逞后,以忙为理由推三拖四,故意不办收养手续。在小女孩14岁时,又以各种威胁生命安全手段,将其强奸,(未成年少女胆小怕事),不敢对他人诉说,成了鲍某人任意发泻兽性的工具。因鲍某这条老色狼不顾小女孩来例假,随意玩弄手段惨忍,促使小女孩多次报警求助,派出所迫于鲍某权势压力不予立案。少女看见求助警方无望后,选择自杀,烟台警方肯定会不了了之。天网灰灰,疏而不漏,要不是引起南京警方的高度关注,这女孩早晚有一天,会冤死它乡!(鲍某作为一名律师精通法律,为逃避法律制裁,肯定会精心设计,把小女孩当作性奴、强行霸占4年之久没有人性,必须从重从快判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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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女孩的母亲有问题,把自己的亲生女儿过继一个40多岁没有结婚的男人,这是典型的拜金主义绑大款,十四岁被性侵那时岁数小不懂亊,亊过四年成人了兴许心理膨胀金钱没打到要求就报案,女孩儿的母亲是放鸽子的,他母亲有罪,不能放过他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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