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河长办与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 打击非法捕捞水生资源活动

浦城县河长办认真落实《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浦政综〔2020〕72号)文件精神。连日来,县河长办会同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联合执法,由办公室副主任孟林华和河长办督查组组长刘彩球带队,分成两组,分赴南浦溪、马莲河、盘亭溪、大石溪等流域河段清查电鱼、“地笼”网鱼等非法捕捞活动。

浦城县河长办与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 打击非法捕捞水生资源活动

专项行动组在所在地各有关乡(镇)村的支持配合下,分段沿河巡查,先后共收缴“地笼”40余张,并就地销毁。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水法》和保护水生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责其购买鱼苗,增殖放流。

浦城县河长办与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 打击非法捕捞水生资源活动

这次专项行动,不仅有效地打击了非法捕捞活动,同时也增强了群众保护水生资源的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浦城县河长办与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 打击非法捕捞水生资源活动


浦城县河长办:达新华

来源:浦城县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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