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月祥受賄案已一審判決


龍江檢察 2020-04-11 21:49:31

近日,由嘉善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孫月祥受賄案已一審判決,被告人孫月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經審查查明:2011年以來,被告人孫月祥利用擔任嘉善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助理、副所長的職務便利,在信息設備銷售、巡遊出租汽車管運權延續及客運稽查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88056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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