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召开2020年安全评价暨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会议

为加强安全评价和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切实提高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质量。4月10日下午,在文山市应急局会议室召开全市安全评价暨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本次会议10家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和6家安全培训机构参加,由文山市应急局副局长吕艳主持。

文山市召开2020年安全评价暨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会议

培训会上,吕艳副局长组织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和解读,通报了2019年云南振杰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评价活动案,并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进一步提升安全评价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

文山市召开2020年安全评价暨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会议

最后,文山市应急局局长宋海就如何做好下步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工作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了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严格自律。企业要始终需要求真、务实科学、严谨的作风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始终需要心怀敬畏,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特别要严格恪守职业规范,不要触碰红线,绝对禁止出具虚假证明和虚假评价报告,安全评价人员要深入现场,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科学分析有关资料,严防评价失误,不得采取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和不正当手段获取评价项目,不得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不得转包项目,遵守职业道德,抵制恶性竞争。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安全生产中介市场秩序。教育培训机构严格自律,提高师资力量,加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提升我市安全培训工作水平。二是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行为。要求将评价公司资质、专职安全评价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情况报备到市应急局,将评价公司与企业签订的安全评价服务合同在一周内报应急局。培训机构将培训资质、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教学培训计划等情况报备。我局2020年开始将强化依法监管处罚力度,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容,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是按照“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原则,建立安全中介问题机构、问题企业和问题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除进行行政处罚外一律记入“黑名单”,大力促使安全中介机构自觉落实安全中介服务主体责任,督促从业人员讲诚信、守信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媒体曝光,形成震慑。

来源:文山市安全生产

原标题:文山市召开2020年安全评价暨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会议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汤维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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