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处罚力度!住建部明确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五大工作要点!

日前,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后称要点),部署多项工作。

《要点》主要部署了新一年五大方向的工作要点:

  • 改革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 提升安全治理能力,防范减少事故发生
  • 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推动绿色建造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 提升城乡建设领域抗震减灾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加大处罚力度!住建部明确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五大工作要点!

落实建设单位首责 拟出台多项新规

新出台的本年度《要点》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便是明确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的规定。

(一)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

——《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

前段时间的住建部文件,突出强调了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然而如何界定首要责任、实际职责范围等皆未做明确规定。

此次《要点》规定:出台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的规定,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等试点,完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

细则的出台,无疑会使新规定的落实更进一步。

同时,《要点》中还提到,新一年度住建部将出台包括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措施、改革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等多项新规。

继续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

工程质量安全,也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新一年《要点》就规定:

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探索利用第三方力量,对部分地区实施区域质量评价。

所谓“工程质量评价体系”,指的是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相关方互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形成对工程项目、企业主体直至区域整体的质量评价,同时可将评价结果与质量诚信体系、考核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挂钩,推动各方增强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目前的试点区域有:试点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

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对于市场而言也是一个新的商机,例如在河南省的试点方案中就规定:评价采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或者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方式。内容包含责任主体自评、责任主体互评、社会评价和监督评价。

工程质量评价试点,从17年开展至今已过了3年时间,其规模在新的一年是否会继续扩大,值得期待。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加大处罚力度 江苏被“重点关照”

近一段时间来,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并不乐观。3月初导致29人死亡的泉州酒店坍塌事故还历历在目。就在昨天,湖北襄阳市一小区脚手架坍塌,致1死6伤。在此情况下,住建部2020年质量安全工作要点自然离不开对于施工安全的大力监督。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制定并实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牵头督导江苏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加大安全事故处罚力度。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严格对事故责任企业及人员的处罚。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执行等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查处工作实施督办和约谈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

值得一提的是,在住建部《要点》中,重点强调了要“牵头督导江苏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工作。”江苏受到“重点关照”,这很难不让人想起去年江苏发生的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实际上,早在去年11月,国务院便在江苏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动员会,对做好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提出要求。此次住建部的“重点关照”,实质上是对国务院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的延续。


编辑: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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