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冬秀為什麼沒能成為朱安?她不討好丈夫,有勇氣,有江湖道義

江冬秀想要構築的世界或許是所有已婚女人的世界:兒女可愛聽話,老公事業有成,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但是,希望是一回事,能否實現是另一回事。


江冬秀所處的那個時代,正是新舊思想激烈碰撞的時代,反映到婚姻上,有人宣稱“真戀愛必自奮鬥中來”,有人卻依然娶著若干位老婆;有人言辭激烈寫成《論婚姻》,批判婚姻種種弊端,有人卻依然信那八字之說,要得著舊式婚姻的好處。


最奇怪的是某些男人,他們可以集二者為一身,用著哪種拿哪種,啥都不耽誤。原配們則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她們一不小心就被擱置在老家,成為一個永遠的守望者;要麼離婚收場,雖然從後來結果看,離婚反而是解放了她,但離婚帶來的傷害卻永遠如潮水般漫過堤壩衝擊著當下。


江冬秀為什麼沒能成為朱安?她不討好丈夫,有勇氣,有江湖道義

具體到江冬秀,若不是胡母堅持,大約也會經歷被退婚的困境。胡適遊學在國外,遲遲不肯回國完婚,從他們十四五歲訂婚,到二十七八歲結婚,中間隔了十多年的光陰。


胡適是個男人,期間一直求學,身邊也有紅顏知己陪伴,自然不覺得有什麼,而江冬秀的忐忑不安是顯而易見的。為讓她安心,胡母把她接到家中,但並不嬌寵她,要她每日清早掃院子,這顯然又是一種考驗。假若不合格,不等胡適開口,胡母就會替兒子找好藉口。


好在,江冬秀通過了婆婆的測試。而胡適也回來了,他們結婚了。


雖然胡適孝敬母親,不肯違背母親的意願,又極愛面子,愛名譽,早早表明,愛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言外之意是他不會為婚姻犧牲事業,還曾參加過題為《中國今日當行自由婚姻否?》的辯論會,作為反方,列出諸般理由,比如,其中一條,“(舊式婚姻)可以使年輕人免於求婚時一種尷尬的折磨”,但這並不能表明,江冬秀的婚姻就固若金湯、不容撼動了。


事實上,總有傳言說,胡適在婚禮當天就愛上了表妹曹誠英,不論真假,它都意味著人們並不看好這段婚姻。這段婚姻對江冬秀來說,一開始就遍佈危機——橫亙在他們面前的最大阻礙是,教育程度的高低,導致他們對這個世界的解讀會有極大差異


比如發現胡適和曹誠英私情後,一直還算乖巧的江冬秀說話極其難聽,“這賊東西專門害人,為弄幾個錢花花什麼不要臉的事情都做得出來”,可以想象,胡適聽到這樣的話有多反感。惱怒江冬秀把曹誠英說得如此不堪之外,他還會從前兩年的新婚甜蜜中清醒過來,妻子的資質和市井裡的潑婦也沒什麼區別。


他們爭吵、賭氣、一口氣喝掉二十碗酒,兩口子爭著賭大錢,比賽誰更不在乎這個家。有人說,這個時期的胡適更像張愛玲小說裡那種滿臉油汗既瞧不起自己也瞧不上別人的市井之人——他察覺到她把他拉到了同一檔次上。他有了離開婚姻的衝動。


那麼,是什麼讓江冬秀最終和胡適能夠得以白頭偕老,相伴一生呢?


江冬秀為什麼沒能成為朱安?她不討好丈夫,有勇氣,有江湖道義


如果仔細看江冬秀留下的照片,你會發現,江冬秀始終在微笑。她不愁苦,也許因為是圓臉的緣故,她有著東方人所謂的“福氣相”。


從年輕到年老,她的髮型不是時髦的短髮或捲髮,而是始終保持一個髮型——所有的頭髮都梳到後面,露出光潔的額頭。單單這一點,就令人欽佩,女人是愛美的,不美有時就自卑。但江冬秀,稱不上漂亮的她,並不曾刻意迎合胡適的喜好。她或者和胡適並排而站,或者坐在他的前面,有一種坦然


早在未結婚之前,胡適就要求她識字,她照做了。後終於擺脫鄉村女孩固有的羞澀,給當時在美國的胡適寫了一封白字病句兼有的信,這使得胡適非常興奮,覺得這樣可以“一慰鄉情”。說起來,韋蓮司這樣的紅顏知己固然可以和胡適旗鼓相當,享受思想碰撞的樂趣,但,有時,男人也希望對方是個空白女孩,在手把手的教導中找到自己對世界的定位。


張愛玲曾回憶,“她端麗的圓臉上看得出原來的模樣,兩手交握著站在原地,我想她也許有些地方永遠是適之先生的學生”,張愛玲眼光不可謂不毒,一眼看出這對夫婦這麼多年來相處的基礎是什麼。


事實上,正是在胡適積極鼓動下,江冬秀,一個所謂的小腳太太,寫信給胡適,要在結婚紀念日裡小酌,而胡適則在給江冬秀的信裡“撒嬌”,“窗上的月亮正照著我,可惜你不在這裡”。當然,他們也不只撒狗糧,在信裡還劇烈吵架、傾訴委屈,感覺過了的時候,江冬秀就在信裡道歉,“昨晚寫一封信與你,我記不清說什麼了,望你不要生氣,昨晚是吃酒太多,今天害酒病了”。相信,正是這些信件,增進了二人的感情,疏導了婚姻裡出現的擁堵。而這一切正是江冬秀願意識字的結果。


江冬秀晚年時,寫了篇傳記給唐德剛看。唐德剛看後真誠地說,“胡老太太不善屬文,稿子也別字連篇,但那是一篇最純真、最可愛的樸素文學;也是一篇最值得寶貴的原始社會史料”。


而這,正是江冬秀的風格,她對生命有一種理直氣壯的霸氣,不會因寫別字就不寫心中所想——在胡適身邊多年,也會生出一個文字夢吧。她寧願在嘲諷(事實上沒人嘲諷)中前行,也不願在安全城堡裡怯懦躲藏。這是自我在這個世界上的勇敢姿態。


江冬秀為什麼沒能成為朱安?她不討好丈夫,有勇氣,有江湖道義

是的,她不同於他的其他女人。她們,有的懂他,是他思想上的啟蒙者和守護人;有的多情,給他帶來片刻的浪漫和風情,但是,生活畢竟不只是哲學和詩,它的屬性更象小說,泥沙俱下,厚重複雜。而江冬秀這個女人,在揮舞著菜刀(有說是塑料的裁紙刀)威脅他說,敢離婚,就和兒子一起死在他面前的同時,還那麼體貼他,給他想要的柔情。1940年,在美國的胡適收到江冬秀寄來的一件絳紅色棉襖,他穿在身上,把手插到口袋裡,觸到樣東西,掏出來一看,是七副象牙挖耳。胡適說,我看了,心裡有點說不出的感情,只有冬秀想得到這件小東西。


作為一個持家女人,江冬秀並不貪財、吝嗇。胡適稿費很充裕,舉個例子,單是上海亞東圖書館,到1928年就支付胡適三萬元稿費,這抵得上一個工人400年的收入,但他家總有點捉襟見肘,不是江冬秀像陸小曼那麼懂享受,而是她把大部分錢都花在了照管胡家子弟上了,子侄們上學、娶親的費用,都由胡適承擔,這就算了,江冬秀回家修墳時,順便就幫幾個嫂子置辦了棺木、壽衣。


抗戰期間,胡適人在美國,江冬秀和孩子生活非常困窘,胡適寄來1600塊錢,江冬秀馬上分給了同樣艱難的親朋好友,還順手捐給某學堂200塊。她在錢財上的大方捨得,意味著她是個有大局觀的人,並不像一般小女人一樣喋喋不休地抱怨老公把錢都花在別人身上,不懂為小家庭或兒女打算。


她還做過一件讓胡適感激不盡的事情,抗戰時期,多少人自顧不暇,但是江冬秀在逃難的時候,帶上了胡適的七十箱子書。胡適表揚江冬秀說,別的教書先生都沒帶走,只有我的七十箱子書全部帶出來了,這都是你一人的功勞。她是沒多少文化,但她懂文化的價值


她還勸胡適儘快從官場下退下來,她的理由是,說假話,第一他不會,第二不能保全他的人格。一個女人能有這樣的見識,也算得上女中豪傑了。


胡適去世,她邀韋蓮司寫一份小傳過來,以充實胡適的傳記,這可說明,她最終認可了胡適與韋蓮司的關係,感激她對他的照管,讓韋蓮司多年等待的心找到一個寄託,以一種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靠近他。


江冬秀為什麼沒能成為朱安?她不討好丈夫,有勇氣,有江湖道義

儘管有點殘忍,但還是要提。江冬秀的狀況和朱安的狀況大致相似,尤其是婚姻開端的前後,當然,和魯迅的個性固執強硬,沒有胡適溫柔的靈動的妥協有很大關係,但魯迅也不是完全不理她,比如,魯迅曾問朱安某道點心味道怎樣,朱安回答,很好,事實上,這是日本的點心,朱安根本沒見過。魯迅非常失望,覺得朱安不夠誠實。


但在朱安那兒,好不容易,大先生給自己說句話,她怕自己的沒見識讓大先生討厭,所以她順嘴撒謊,你可以說,這是她的一點小狡猾、小手段,但其實也無可厚非,不是嗎?關鍵在於,她是一種討好的姿態,這種討好很虛弱、無力量,只有小心翼翼的自保與乞求。不要說魯迅,面對一潭死水似的荒蕪,誰都會發出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慨嘆吧。


所以,江冬秀才讓人讚賞。她學習、接納、內化胡適給的東西,同時拒絕被那些東西束縛住。她不是,他在枝頭,她在飄零,

她要努力飛上他的枝頭,成為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時,她保留了她的潑辣、豪爽和江湖道義,不做廢人


她因此沒有被時代拋下,成為一個怨婦或笑柄,儘管一直有嘈雜的聲音說她不懂胡適,不看好她的婚姻,但作為一個從鄉村出來的小腳女孩,她已做得足夠好。如果說是命運讓她和大名垂宇宙的胡適相遇,那麼是她自身的魅力留住了這段婚姻,並賦予它別有風味的內容,成為張愛玲口中的“舊式婚姻中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