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5天,為什麼逾期費用要幾百!

人們喜歡用信用卡消費,除了它的促銷活動多,每次消費還返還積分外,很重要一個原因就是它有免息期,一般在50天左右。這樣就能把手頭的資金充分利用,先去做相應的投資或週轉,等到還款日到了再週轉回來還上即可。

不過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薅了銀行那麼久的羊毛,沒想到有一天也會陰溝裡翻船,僅僅因為一筆60塊的賬單遲了5天還款,不僅上了一次逾期徵信,還被收了高達近600元的循環利息!聽起來好像不太可能,那得多高的利率啊?

且讓靠譜君撫著胸口,忍著心痛,細細道來,也算是給各位一個前車之鑑,希望大家避免掉進這樣的坑裡。

靠譜君有一張信用卡,賬單日是22號,還款日是下個月17號。今年5月22號的時候,出了一筆賬單57.5元,那麼最後還款日就是6月17號。在出完賬單到最後還款日之間,陸陸續續消費了4萬多塊,結果好死不死,6月17日前後特別忙,一時忘記還款了,直到6月22日新的一期賬單送來時,才嚇了一跳,心裡想著也就不到60塊錢,大不了最多幾十塊的利息吧,結果一看賬單581.8元的循環利息,還有10元的違約金!

這是怎麼一回事?原來當你上期賬單未全額還款時,那麼當期的消費不再享有免息期,而是從你刷卡的那天起計收利息,一般是日萬分之五(這個利率其實很高,年化18%左右),偏偏我當期又消費了4萬多塊,幾乎相當於4萬塊錢,以年化18%的利率,從銀行借了一個月,利息確實差不多在600塊錢。

天哪,雖然這樣的規則有些霸王條款,但是畢竟是自己逾期在先,投訴不佔理,只能乖乖地把欠款不上。網上是有針對這樣條款的官司,但基本上要回這部分利息的希望不大,只能或許有時候你投訴得強硬點,銀行可能看金額不多,也就還給你了。

所以,靠譜君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這個條款,免息期是有條件的,是在你能夠全額還款的基礎上,一旦你上期賬單未能全額還款,那麼當期的消費不再享有免息期。目前國內大部分銀行是採用這樣的規則,只有幾家銀行不是。

所以能全額還款的一定要全額還款,更別像靠譜君一樣還逾期上徵信,利息還算了,上了徵信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未來貸款,雖然不至於一次就判死刑。如果實在還不上,別試圖還最低還款額來推遲還款,一來利息高得嚇人,二來銀行一看你就是沒償還能力的人,別說提額,說不定就降額,還不如好好辦分期,銀行也會喜歡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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