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分封制比郡县制更优秀,这个说法靠谱吗?-同看风云的回答-悟空问答

老林读史


古代的分封制和郡县制,应该是新生政权对旧政权进行权衡利弊后,而进行的对国家管理制度的选择。

分封制和郡县制应该说没有优劣之分,都互有利弊。具体采取哪种制度,应是统治者趋利避害的结果。

首先,分封制的情况。

1. 周王朝 分封制的形成。

其实,在夏商的时候。已有少量的分封,只是奖励给有功劳的人员及部落。

具体的分封制的形成,还是在周朝刚建立的时候。周王室看到了,商王朝只是主要管理王室周围的部落,对整个商王朝管理是松散的。

这就造成了一些偏远的方国部落,对商王室会有离心离得的问题。一旦这些地方的势力发展成熟起来,就会对王朝反戈一击,造成王朝覆亡的危险。

周王室就是在这种情况发展起来,推翻商朝的。对这种危害是深有体会。

所以,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治。周王室就采取了分封制,来应对这种危害。

2. 周王朝分封制的优点。

周王室的分封主要有三方面的人员。

一 .周王室的同姓亲属。

二 .周王室夺取天下的功臣。

三 .商代贵族的后裔。

这些分封的诸候,对周王承担纳贡和朝聘的义务。并随周王参与出征、祭祀、吊丧、庆贺等事务。

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的共主。周王是天下之子,诸侯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周王的命令。

这种制度的最大好处,就是改变了商朝只是名义上管理一些地方的方式。用自已的亲属、功臣,直接去全国各地建立诸侯国的方式去管理国家。加强了周王室对全国的统治,巩固了王权的地位。

3. 周王朝分封制的缺点。

这种分封制,使周王室难以形成中央集权,诸侯国有独立的财政权和军事管理。

各诸侯国有独立的货币体系,不易于各诸候间的经济交流。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有独立的军队,造成了各诸侯国拥兵自重、一旦条件成熟就不会再听从周王室的命令。

各诸侯国有自己的文字,不利于各诸侯国间的文化交流。

一旦时机成熟,一些大的诸候国就会对小诸候国进行兼并征伐。形成了春秋时的五霸和战国时七雄的相互争战的乱世局面。

随着时间的发展,周王室终究没能延续持久统治国家的目的。周王室也在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统一全国后而灭亡。

其次,郡县制的情况。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为了避免分封制的危害,而采取了郡县制的方式管理国家。

全国设立三十六郡,每郡有郡守、尉、监各一名,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直接由皇帝任命。

到了汉代,汉高祖刘邦采取了分封与郡县制同时并行的制度。

在汉初,这种制度起到了稳定国家政权的作用。并有效地开发了,国家的边陲地区。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稳定的作用。

在后来,分封的同姓王爆发了“七国之乱”后。分封制也在汉武帝,实行的“推恩令”的下逐渐地消亡。

自此,州、郡、县三级行政管理制度延续下去。直到唐朝才被道路制所取代。

所以,无论是分封制还是郡县制。都是统治者,为了能更好地管理国家而经过权衡利弊后,采取的社会管理制度。应该没有优劣之分,而是有能否适合时代发展的分别。只有不断调整,适合时代发展的制度才是一个好制度。


同看风云


从分封制和郡县制出现的先后顺序和不同表现分析,分封制在我国古代确实在解决了一些当时的问题,但是它并不比郡县制优秀。反而,郡县制是上层建筑不能适应经济基础而作出的必然调整。说白了,郡县制是分封制在走向穷途末路之后的升级版。

表面看,周灭商推行分封制,统治791年;

周武王时期实施分封制、宗法制和井田制维系社会秩序,后由盛转衰,历经犬戎之祸,西周灭亡。平王东迁后建立东周,又称“春秋战国”,最后被秦国统一。周朝是奴隶社会集大成者和封建社会的开端,是中国社会制度转变的重要时期。

秦灭六国实行了郡县制,三世而亡,享国十五年。

秦朝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发展而来。前361年,秦孝公继位,重用商鞅两次变法,秦国发展为当时最富强的诸侯国。秦王政即位后先后灭六国完成统一大业,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共融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在中央设三公九卿;地方上废分封行郡县;实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对外北击匈奴,南征百越,筑长城以拒外敌。前209年,陈胜、吴广发动起义,前207年,秦亡。

但是,一个制度的优劣,并不能只看王朝统治存续时间长短这一个指标。还要看其是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否提高了治理效率和效能。秦朝是周朝的掘墓人,周朝之所以灭亡,是因为分封制极大削弱了宗主国的控制力和驾驭力;秦朝吸取周朝六国灭亡的教训,实行了郡县制,加强了朝庭的集中控制,初步形成了稳定近两干年的封建统治体系和社会治理模式,然而分析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在于它过于推行严刑峻法、苛捐苦役,用残酷手段化解王朝分化瓦解风险,最终走向了反面。

仅从权力形态看,分封制是分权,是战争获胜者的夜宴狂欢。周灭商完善分封制并建立相应的礼序,虽是对商朝疯狂推行暴政的调整,但是缺乏对商推行暴政内在原因的深度理性分析。形象比喻一下,分封制是切蛋糕,不管是否够吃或吃得下,都要切一块糕,分一杯羹,并根据与王族血脉远近、战功高低、贡献大小,见者有份。只要受封者(仅限于王室士大夫)年年来贡,岁岁来朝即可。它更趋近较原始的状态,采取的是受封者世袭制,是一种倒金字塔结构,王朝、诸侯要一代一代维持这种分封制度,就必须不断战争,获取土地,然后分封。依此类推,从逻辑上它是一种根本不可持续的模式,必然走向没落。事实也正如此。

而秦朝灭六国建立郡县制,是基于对分封制弊端的深入思索,郡县制是中央高集权下的适度放权,是率疆之土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至此,真正的封建帝国样态初具雏形。它也曾对德政进行了思索与布局,但难耐过于严苛血腥,竟在极短的时间内崩塌。

郡县制的积极意义还在于,它打破了出身层级的坚冰;催生了职业官宦,在一定程度上畅通了草根进阶的通道;增强了民众的国家意识;也使统治者由家天下的单极思维结构逐步演化成家国天下。


远离安逸


我个人觉得这个说法不够客观。

不论是制度、文化还是习惯都是在一定时代、一定的经济基础上所产生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经济决定政治,那么分封制和郡县制也正是如此,虽然这些制度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和当时的决策者有关,但是更多的还是在当时的经济情况下所产生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下,可能这种制度就是合适的制度。正如中西方的制度差异,在我看来,没有优秀的制度,只有合适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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