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通知,从16日零时起限行(附限行区域)

随着污染天气的持续,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从12月13日零时起,自贡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预警,并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自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通知,从16日零时起限行(附限行区域)

据悉,Ⅱ级响应措施包括综合控制工业源、移动源、施工扬尘源、道路扬尘源;停止室外装修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沥青路面铺装等作业;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等。

按照Ⅱ级响应措施,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自贡将施行“特定区域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的规定。

自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通知,从16日零时起限行(附限行区域)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以下简称“限行区域”)以货运车限制通行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主。主要包括: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等;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保险勘验救援车辆、银行运钞车辆、环卫作业车辆;
(二)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快递)车辆、单位通勤车辆(不含黄标车)、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


(三)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农副产品运输车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五) “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需驶入货运车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汽柴油(汽)专业运输车辆按照原货运车辆入城规定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尾号限行 周一1和6 周2和7 周3和8 周4和9 周5和0

自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通知,从16日零时起限行(附限行区域)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相互转告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自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通知,从16日零时起限行(附限行区域)

消息来源综合: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自贡公安交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