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办理一起乱弃牲畜案

4月8日,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巴拉嘎尔高勒河新高勒嘎查铁路三公里处河流分流中漂浮一具死因不明牛尸体。发现线索后,办案检察官立即联系水利部门负责人、巴拉嘎尔高勒镇级河长,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对乱弃在河中的牲畜浮尸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所属河段仔细清查。对于此次牲畜尸体乱弃案,西乌旗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法向巴拉嘎尔高勒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按照《西乌旗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好所属河段河长职责,对乱弃牲畜浮尸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遏制所属河段乱排乱倒现象的发生。在西乌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目前事发地河段的牲畜浮尸已处理。

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办理一起乱弃牲畜案

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办理一起乱弃牲畜案

河道中有动物尸体等漂浮物,污染河水,损害环境,破坏了以河水为饮用水的人畜饮水安全,该院对该案的及时介入,起到了促进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清除河道污染物,疏通河道,保障了水质安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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