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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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说的无确切的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规定时,在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好处?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四)什么情况下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实中有很多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争议的时候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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