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 推動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1日訊 近日,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通過並引發了《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和有利於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的政策措施。

在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的政策措施中,意見指出要完善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快補齊農村公共文化設施和服務短板。推動縣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建設,發揮縣級公共文化機構輻射作用,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加快智慧廣電建設,支持廣電網絡向農村地區延伸,實現公共文化服務全覆蓋。

在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中,意見指出要培育鄉村旅遊、休閒農業、民宿經濟、農耕文化體驗等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同時保護利用鄉村文化。劃定鄉村建設歷史文化保護線,做好農業遺蹟、文物古蹟、民族村寨、傳統村落、傳統建築和灌溉工程遺產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發展特色工藝產品和品牌,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傳承發展和文旅融合,實施非遺傳承人群研修培訓計劃。

云南省: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推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

(2020年4月8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精神,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結合雲南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優化全省城鎮空間佈局,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以大中小城市、小城鎮為依託,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步伐,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城鎮空間載體支撐。加強城市更新和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快滇中城市群發展,支持昆明加快建設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促進各級城鎮協調發展。

(二)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開全省城鎮地區戶口遷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區落戶限制,探索建立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的政策措施。暢通社區集體戶口和民營企業集體戶口落戶通道,積極穩妥做好易地扶貧搬遷人員戶口遷移。繼續推進居住證制度全覆蓋,完善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轉移支付分配辦法,對吸納包括易地扶貧搬遷城鎮集中安置對象在內的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地區適當增加轉移支付,實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獎勵政策。全面落實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

(三)激勵城市人才入鄉創業興業。鼓勵城市各類人才在不改變人事、檔案、戶籍、社保等關係前提下,通過顧問指導、兼職服務、項目合作、技術入股、對口支持、掛職鍛鍊、互派培養等多種方式向鄉村柔性流動和下鄉服務,符合條件的可有償兼職。推進選調生與大學生村官銜接,鼓勵引導新錄用選調生到村任職。向貧困村、軟弱渙散村和集體經濟空殼村、薄弱村黨組織派出第一書記。健全有利於各類人才向鄉鎮流動的政策支持體系,有效解決鄉鎮行政、事業編制空缺,工作力量相對薄弱的問題。

(四)深化農村承包地制度改革。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組織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回頭看”,用好確權數據成果,儘快形成全省農村承包土地“一張圖”。在依法保護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並進一步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土地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

(五)穩妥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開展農村房地一體的權籍調查,推進頒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嚴格控制和規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交易,交易限制期限原則上應不低於20年。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房屋。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允許縣級政府優化村莊用地佈局,有效利用鄉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設用地。探索對增量宅基地實行集約有獎、對存量宅基地實行退出有償。開展違法多佔、亂佔宅基地集中清理整治。

(六)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完成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就地入市或異地調整入市;允許村集體在農民自願前提下,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閒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推動城中村、城邊村等可連片開發區域土地依法合規整治入市;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所有權房地一體、分割轉讓。對已依法入市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參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二級市場有關規定執行。建立州(市)、縣(市、區)、鄉(鎮)三級統一聯網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和市場,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

(七)完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以財政資金投入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建立涉農資金整合長效機制,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在債務風險可控前提下,按照一般債券、專項債券規定用途,支持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發行用於城鄉融合公益性項目的政府債券。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

(八)健全鄉村金融服務體系。推動符合條件的縣級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滿足“三農”和小微企業個性化、差異化、產業化發展需求。推進“多縣一行”村鎮銀行試點。總結農村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經驗,依法合規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房屋財產權、集體林權抵押融資。按照中央統籌部署,探索建立市場化抵押物處置機制。支持雲南省農業信貸擔保有限公司按照市場化方式,構建覆蓋全省的農業信貸擔保服務網絡體系。推動政策性保險擴面、增品、提標,降低農戶生產經營風險。支持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城鄉融合發展基金。

(九)建立工商資本入鄉促進機制。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鼓勵工商資本投資適合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農業領域。破除各類隱形障礙,支持社會力量進入鄉村生活性服務業領域,發展鄉村旅遊。落實工商資本租賃農地分級備案制度,準確掌握工商資本租賃農地情況,嚴格土地流轉用途管制。

(十)建立科技成果入鄉轉化機制。通過建立試驗示範基地等多種渠道開展科技下鄉與科技服務,推廣農業先進適用技術。鼓勵農業高新技術企業等主體加快科技成果在鄉村落地轉化。探索開展以事前產權激勵為核心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賦予農業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探索公益性和經營性農技推廣融合發展機制,允許農技人員通過提供增值服務合理取酬。建立一批縣域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

二、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的政策措施

(十一)完善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科學配置和整合縣域內義務教育資源,加快農村學校寬帶網絡接入,共建共享“智慧課堂”優質教學資源,促進教育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落實鄉村教師差別化待遇,對從教20年及以上的優秀鄉村教師給予獎勵,激勵優質教師紮根鄉村。加大特崗教師招聘力度,盤活編制,並向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傾斜。增加鄉村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每個鄉鎮建設一所公辦中心幼兒園,實現村級幼兒園全覆蓋。

(十二)完善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落實基層衛生高職評審政策,實施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學歷提升工程。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分配政策,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完善省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作幫扶機制,積極推動開展巡迴醫療、遠程醫療服務。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提高慢性病、職業病、地方病和重大傳染病防治能力,加強精神衛生工作,倡導優生優育。

(十三)完善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快補齊農村公共文化設施和服務短板。推動縣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建設,發揮縣級公共文化機構輻射作用,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加快智慧廣電建設,支持廣電網絡向農村地區延伸,實現公共文化服務全覆蓋。

(十四)健全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落實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鞏固醫保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鞏固和擴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建立和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進一步明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具體辦法、基本程序。

(十五)統籌城鄉社會救助服務。積極推進城鄉低保統籌發展,適應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改革,進一步調整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等有關政策規定。細化明確臨時救助對象範圍和類別,優化臨時救助審批審核程序,符合支出型臨時救助條件的,提高農村困難群眾臨時救助水平。統一人身損害城鄉居民賠償標準,完善殘疾人福利制度和服務體系。

(十六)健全鄉村治理體系。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落實村幹部“基本報酬+績效補貼+村級集體經濟創收獎勵”崗位補貼,並建立長效機制。加強自治組織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推進“互聯網+黨建”行動計劃。打造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村級綜合服務平臺。

三、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七)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規劃機制。以市縣域為整體,統籌規劃佈局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管理設施,推進“廁所革命”。推動城鄉路網一體化和美麗公路、“四好農村路”規劃建設,全面提速縣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州(市)推進自然村公路和聯網路建設。統籌規劃重要市政公用設施向城市郊區農村和規模較大中心鎮延伸。統籌規劃城鄉汙染物收運處置體系。

(十八)深化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管護機制。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的鄉村道路、水利、公共廁所等公益性設施建設機制,管護和運行投入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對鄉村供水、垃圾汙水處理等有一定經濟收益的設施,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和當地群眾投入。對鄉村供電、電信和物流等經營性為主的設施,建設投入以企業為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城鄉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實行一體化開發建設,推進邊境小康村建設,提升城鄉人居環境。

四、建立健全有利於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九)健全農業支持保護機制。嚴守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加快推進全省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的劃定工作,完善支持政策。發展良種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種養等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全山水林田湖草休養生息制度和輪作休耕制度。圍繞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優化農業生產結構和區域佈局,完善高質量發展的農業補貼政策。

(二十)培育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大力發展高原特色現代農業,培育鄉村旅遊、休閒農業、民宿經濟、農耕文化體驗、林草產業、食品精深加工、手工業等新業態。加快推進“一縣一業”示範縣、“一村一品”專業村建設,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試點,建立健全農村電子商務、物流配送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城鄉產銷對接,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二十一)探索實現生態產品價值。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建立公平合理、權責對等的生態補償機制。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對我省生態功能區的支持。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制定鑑定評估、賠償資金管理配套辦法。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推動生態產品證券化。

(二十二)保護利用鄉村文化。劃定鄉村建設歷史文化保護線,做好農業遺蹟、文物古蹟、民族村寨、傳統村落、傳統建築和灌溉工程遺產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發展特色工藝產品和品牌,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傳承發展和文旅融合,實施非遺傳承人群研修培訓計劃。

(二十三)促進城鄉產業協同發展。發揮農業園區、美麗縣城、美麗鄉村、特色小鎮、小城鎮等平臺載體作用。發展更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打造大型農業企業集團,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向重點產區和優勢區集聚,促進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創建一批城鄉融合發展典型項目,創響一批“土字號”、“鄉字號”特色產品品牌,形成示範帶動效應。

(二十四)完善城鄉統籌規劃制度。發揮規劃對地區發展的指導約束作用。統籌城鄉空間佈局,按照“多規合一”要求編制空間規劃,實現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有機融合,確保“三區三線”精準落地。結合我省易地扶貧搬遷等實際,綜合考慮村莊演變規律、集聚特點和現狀分佈,完善村莊佈局,加快推進“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應編盡編,促進村莊佈局規劃全覆蓋。

(二十五)壓茬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根據《雲南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明確的目標任務,全力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各項任務落實,加快推進“美麗鄉村建設萬村示範行動”,在全省建成一批示範村(自然村),走出一條符合雲南實際、具有云南特點的城鄉融合發展之路。

五、建立健全有利於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政策措施

(二十六)促進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有針對性地開展農民職業技能就業培訓,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增加農民就業崗位和就業創業機會,實現就近轉移就業或勞務輸出。定期向鄉村地區、農民工就業密集區發佈信息,拓寬農民工就業信息渠道。

(二十七)促進農民經營性收入增長。培育發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龍頭企業與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共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引導農戶自願以土地經營權等入股企業,通過利潤返還、保底分紅、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促進農民經營性收入增長。

(二十八)促進農民財產性收入增長。加快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把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將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成員。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完善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擔保、繼承權。

(二十九)強化農民轉移性收入保障。創新涉農財政性建設資金使用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規模化項目優先實施。完善對農民直接補貼政策,健全生產者補貼制度,逐步擴大覆蓋範圍。整合涉農資金,探索建立普惠性農民補貼長效機制。

(三十)強化打贏和鞏固脫貧攻堅戰政策措施。聚焦深度貧困地區,以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為重點,打好“十大攻堅戰”。改進幫扶方式,杜絕簡單發錢發物式幫扶;鼓勵和支持貧困群眾發展產業增收脫貧;採取勞務補助、勞動增收獎勵等方式,提倡多勞多得、多勞多獎;大力推廣自建、自管、自營等以工代賑方式,通過投工投勞建設美好家園;探索推廣以表現換積分、以積分換物品的“愛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幫扶做法。對於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貧困人口,綜合實施保障性扶貧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三十一)加強黨的領導。確保黨在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做到“兩個維護”。充分發揮城鄉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三十二)強化分工協作。省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建立城鄉融合發展工作協同推進機制,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和跟蹤落實。省級有關部門要圍繞人口、土地、財政、金融和產權等任務,積極爭取國家對口部委支持。

(三十三)壓實各地責任。各州(市)、縣(市、區)黨委、政府要找準本地區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環節和重點任務,整合力量,精準發力,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各項任務落實。

云南省: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推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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