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峰法院“雲調解”巧解在鄂當事人交通事故糾紛


魚峰法院“雲調解”巧解在鄂當事人交通事故糾紛


4月29日下午,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通過“雲庭審”,成功調解了一起原告遠在湖北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體現了該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確保疫情防控、案件審理兩不誤。

本案件原告付女士居住在湖北仙桃,其在柳州市魚峰區發生交通事故後,於2019年8月到魚峰法院提起訴訟。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由於被告保險公司對於原告訴訟前自行委託鑑定所得鑑定結論提出異議,遂提出重新鑑定,因此本案按法定程序委託司法鑑定。由於原告尚未達到評殘時機未能完成鑑定,而遠在湖北的原告因春節後防控形勢的嚴峻無法到柳州參加庭審,承辦法官結合原告訴請涉及的賠償項目存在的證據風險,以及考慮到一次性解決糾紛對於原告索賠維權更為有利的情形,於是,承辦法官主動與雙方當事人多次溝通協調,就賠償項目、數額方面促成雙方達成初步調解意向。為了減輕原告來柳應訴需有健康隔離證明的出行負擔,承辦法官建議雙方當事人通過“雲上法庭”調解該案,案件庭審前,承辦法官悉心指導雙方當事人下載和使用“雲庭審”小程序,並向雙方詳細講解了“雲上法庭”的操作流程,逐漸打消了當事人對訴求難以陳述、雙方信息不能同步等顧慮。最後,本案通過“雲上法庭”進行了調解,原、被告雙方在法官的組織下,很快達成了調解協議。

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魚峰法院在全力以赴抓好防疫工作的同時,充分運用科技手段,既保障了審判工作的正常運行,也有利於減輕疫情期間當事人的訴累。(莫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