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宜昌获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

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1月17日,国家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商财发〔2020〕15号),

将宜昌等50个城市(地区)及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这是继2017年4月,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宜昌片区揭牌以来,宜昌跨境电商迎来的又一重磅利好消息。


重磅利好!宜昌获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


据悉,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即可按照2018年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据了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或“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


根据《通知》,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据了解,“1210”监管方式实施后的变化,简单总结为一个字就是“快”,只要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上的商品,都可以在几分钟内完成通关,而之前的时间却比较长

。同时也节省了首次进口的许可等审批流程。据介绍,此前一款首次进口的商品,获得进口许可的周期往往在2-6个月左右。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1210网购保税进口模式的社会经济价值需要引起社会各届的高度关注。1210网购保税模式的反向复制推广就是“一般贸易+海外仓”的升级版。因此,1210网购保税模式可以带来跨境电商进出口双向快速增长。此外,随着1210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全国覆盖,此中蕴含着巨大市场商机,会带动一批商贸、物流独角兽企业快速成长。


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19年1-11月,我国进出口总额达28.5万亿元,增长2.4%。而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则增长了25%,是总体外贸额增速的10倍。


近年来,宜昌通过出台政策、培育龙头、示范引领、项目带动、打造平台、营造氛围、构建生态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以雄厚的产业基础和强大的供应链优势,跻身国内跨境电商发展重要节点城市。过去的一年,宜昌市政府多措并举,大力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宜昌自贸片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开园的开园,标志着全市跨境电商业务将迈上全新的高度,极大的活跃跨境电商发展氛围;

宜昌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将成为我市未来发展网购保税业务的主阵地;培育“跨境电商+外贸”发展模式,三峡跨境电商生态圈集聚效应持续显现,推动“生产基地+电商”生态圈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博士后、助理研究员李峄表示:“这预示着未来跨境电商进口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和区域布局调整。此次扩围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可以有效支持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此前财政部等12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并发布了最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新增了92个进口商品,总清单达到1413个。包括冻挪威海鳖虾、冻牡蛎、冻扇贝、冻章鱼等居民餐桌上的海鲜类商品都进入扩围清单。


李峄分析称,随着我国进口清单的扩容、进口试点的扩大,国外消费回流的趋势将进一步显现。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消费的重要来源。海关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金额91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9%,远高于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整体增速


对于目前进口零售火热趋势的原因,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报告分析称,一方面,进口跨境电商在激烈竞争中不断提升用户体验,不断扩展平台商品种类、完善售后服务;另一方面,物流速度不断提高,跨境网购的购物周期大大缩短,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海淘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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