敵意收購控制權爭奪之利刃——反收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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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意收購控制權爭奪之利刃——反收購策略

前言:

在資本市場中,企業的收購與兼併,往往是為了整合企業之間的優勢資源,攜手向前。然而,面對來者不善的收購者,則會產生撕裂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關係、激化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矛盾的控制權之爭。在“入侵者”強勢來襲的情況下,為了穩固股東地位,“毒丸”、“焦土”、“帕克曼防禦”等反收購策略噴湧而現。本文將選擇部分反收購策略與大家進行探討、學習。

一、收購是什麼?

收購是指一個企業對另外一個企業資產、股權的收購或者收買。收購的內容包括兩個部分,其一是購買企業的部分資產或者全部資產,稱為資產收購;另一個是購買企業股東部分或全部股權,稱為股權收購。收購的本質實際是成為被收購公司的最大股東,獲得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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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購的分類

(一)根據關聯性劃分

1.橫向收購。橫向收購是指同屬於一個產業或行業,生產或銷售同類產品的企業之間發生的收購行為。實質上,其目的在於消除競爭,擴大市場份額,增加收購公司的壟斷實力或形成規模效應。

2.縱向收購。縱向收購是指生產過程或經營環節緊密相關的公司之間的收購行為。實質上,為便於收購後產業鏈的相互融合。

3.混合收購。混合收購又稱複合收購,是指生產和經營彼此沒有關聯的產品或服務的公司之間的收購行為。

(二)根據確定形式劃分

1.要約收購。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權,向所有股票持有人發出購買該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購要約,收購該上市公司的股。

2.協議收購。協議收購是指由收購人與上市公司特定的股票持有人就收購該公司股票的條件、價格、期限等有關事項達成協議,以達到收購目的。

(三)根據抵制與否劃分

1.善意收購。善意收購,又稱友好收購,是收購者事先與目標公司經營者商議,徵得同意後,而完成收購行動的公開收購。

2.敵意收購。敵意收購,又稱惡意收購,是指收購者在收購目標公司股時,雖然該收購行動遭到目標公司的反對,而收購者仍要強行收購,或者收購者事先未與目標公司協商,而突然提出收購要約。

如何識別收購方的敵意收購?

目前資本市場中,收購方通常採用敵意收購的主要方式為:熊式擁抱方式和狙擊手購買方式。

(1)熊式擁抱方式

所謂熊式擁抱是指收購人在發動收購前與目標公司董事會協商,表達收購的意向,如果遭到拒絕,就在市場上發動標購。該方式重點在於先禮後兵。

案例: AIG 擁抱美國大眾公司

敵意收購控制權爭奪之利刃——反收購策略

2001 年4 月, 美國國際集團(AIG) 在普魯登公司公開出價收購美國大眾公司時向大眾公司董事會主席羅波特·代弗林發了一封信。信中AIG主席M.R.格林伯格指出,市場並不看好普魯登公司的出價,而普魯登公司股價的急劇下降也反映出投資者對此項交易持謹慎態度。但AIG可提出收購美國大眾的可行方案。信的末尾AIG 明確表示: AIG將在力量範圍內做一切可以做的事情以達成我們的收購。這封信表面反應出協商的意願,實則以威脅、強硬的態度提出收購。最終,AIG 如願以償,收購了大眾公司。

(2)狙擊式公開購買方式

一般指收購方與目標公司既不做事先的溝通,也沒有警示,而是直接在市場上展開收購行為。狙擊式公開購買包括標購、股票收購及投票委託書收購等形式。

狙擊式公開購買最初通常是隱蔽的,在準備得當後才開始向目標公司發難。一般來說,採用這種手段針對的是公司股權相對分散或公司股價被明顯低估的目標公司。

三、反收購初印象

敵意收購控制權爭奪之利刃——反收購策略

一旦收購方出現敵意收購,目標公司勢必採取反擊措施。顧名思義,反收購即指對被收購公司的股份所有權的控制以及收購方對被收購的公司擁有的股權和利益的控制。

四、反收購策略

目前比較典型的反收購策略主要有:白衣騎士策略、毒丸計劃、焦土計劃、驅鯊劑策略、降落傘策略、帕克曼防禦策略、增持股份、回購股份、 法律訴訟。

1、白衣騎士策略

指目標企業遭遇敵意併購時,主動尋找第三方即所謂的“白衣騎士”以更高的價格來對付敵意併購,造成第三方與敵意併購者競價併購目標企業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敵意併購者要麼提高併購價格,要麼放棄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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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騎士策略”案例:浙江綠城股權轉讓事件

2001年綠城集團成立,主營房地產,隨後十年的房地產熱讓綠城銷售激增。2007年,猝不及防的金融危機外加政府的宏觀調控,導致房地產市場在當年9月出現斷崖式下跌。截至2011年,綠城開始找金主搭救其負債危機。

2012年6月,九龍倉斥資51億港元入股綠城,受讓24.6%的股權,成為第二大股東。但九龍倉的進駐依舊不能解決綠城危機。此時,融創拋出橄欖枝,與綠城開始進行合作磋商。2014年5月22日,融創中國宣佈其將以62.98億港元收購綠城中國24.313%股份,雙方交易的最後截止時間是2014年12月底。

到了10月份,在融創收購交易還沒有完成時,綠城實際控制者宋衛平反悔,表示想要收回綠城控制權,但此時的綠城並無充足資金達到回購目的。

最終於2014年12月23日,宋衛平與中國交通集團達成一致,由中交集團作為 “白衣騎士”以60億港元收購綠城股份,融創收購綠城之旅被迫結束。

2、毒丸計劃

又稱“股權權利計劃”。指敵意收購者在持股達一定比例、公司面臨被收購的危險時,目標公司通過發行股票以稀釋收購方的持股比例,使其收購成本增大而迫使放棄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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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丸計劃”案例:新浪反收購盛大案

2005年時,新浪與盛大已分別發展成為國內最具影響力的門戶網站和國內最大的網絡遊戲運營商。2005年初,廣電總局叫停了在手機運營商上由新浪提供服務的部分業務。同時,新浪美國股民的集體訴訟,使其經營呈連續下降趨勢。

看準時機的盛大聯合四家關聯公司,動用2.3億美元,閃電收購新浪19.5%的股權,並於 2005年2月19日在其網站及納斯達克官方網站同時發佈收購聲明。

為防止盛大持續收購,新浪緊急聘請全球領先的國際金融服務公司—摩根士丹利作為財務顧問。2005年2月22日晚新浪公司發表聲明宣佈,其董事會已採納了“股東購股權計劃”,即“毒丸計劃”。計劃約定當盛大持股權超過20%時,每位當前的新浪股東均能半價購買新增發的新浪股票。

所以,一旦盛大繼續增持新浪股票至20%,“毒丸計劃”觸發,盛大當前持有的股權則會迅速被稀釋至2.28%,若盛大仍想獲得新浪控制權則需要源源不斷投入資金進行股權收購。僵持一段時間後,盛大售出所持新浪普通股份額至變為3.9%。

最終,盛大氣勢洶洶的敵意收購變成了一次投資盈利行為。而新浪抵抗盛大收購這一案例由於清晰地演示了反收購戰術中“毒丸計劃”的使用效果,被稱為“中國的華爾街式收購戰”。

3、焦土計劃

指敵意收購者在收購時,目標公司通過大量舉債或低價出售公司資產,或者破壞公司的特性,以挫敗敵意收購人的收購意圖。

它的常用做法,主要有二種:一是售賣“冠珠”,一是虛胖戰術。

一是售賣“冠珠”

在併購行當裡,人們習慣性地把一個公司裡富於吸引力和具收購價值的“部分”,稱為冠珠。冠珠富於吸引力,誘發收購行動,是收購者收購該公司的真正用意所在,將冠珠售賣或抵押出去,可以消除收購的誘因,粉碎收購者的初衷。

一是虛胖戰術

財務狀況好、資產質量高、業務結構又合理的公司,具有誘發收購的吸引力。一旦公司購置大量與經營無關或盈利能力差的資產,或是大量增加公司負債,惡化財務狀況等,將使公司從精幹變得臃腫,收購吸引力急劇下滑,最終導致收購方放棄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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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土計劃”案例:尤諾卡公司的"焦土戰術"

1985年2月,美沙石油公司已擁有尤諾卡公司的股票1700萬股,佔總股本的9.8%,成為該公司的首席股東股。美沙決心對尤諾卡進行全面收購。美沙找到能提供30億美元的130名投資家,又從商業銀行貸出10億美元。準備好收購資金後,其公佈:以每股54美元收購尤諾卡6400萬股票。這樣美沙就能取得過半數的股份,剩下的股票則以每股54美元的保證價格買進。

尤諾卡見狀後立即進行反擊,提出以每股72美元買回5000萬股的"自我股權收購報價",但是美沙如果不先買尤諾卡的股票,尤諾卡就不買回。實則尤諾卡的股票沒有72美元的價值,提出這個報價,只是為了不讓股東將股票賣給美沙而已。但是若美沙先實施收購,尤諾卡就得以72美元的高價買回美沙所買剩的股票,這樣,尤諾卡公司就將陷入瀕臨破產的狀態,這是所謂的"焦土戰術"。

“焦土戰術”的應用很可能會使目標公司反收購成功,但同時也會出現讓其背上沉重債務的後果。

4、帕克曼防禦策略

指目標公司一旦獲悉收購方試圖啟動收購目標公司的計劃時,目標公司搶先收購襲擊者的股票,或策動與目標公司關係密切的公司出面收購襲擊者,從而迫使收購公司轉入防禦,或至少贏得一定的時間以重新制定防禦措施。

“帕克曼防禦策略”案例:大眾收購保時捷案

2000年後,大眾在經營上連續面臨困境,因大眾是保時捷最大的零件供應商,收購大眾可以降低保時捷的運營成本。保時捷遂開始啟動逐步收購大眾計劃。2005年9月,保時捷成為大眾最大股東。至2007年2月,保時捷增持大眾汽車股份達到31%。

2007年11月,《大眾汽車公司法》被判廢止,即打破政府對大眾的股份保持在20%以上即能在股東會層面上否決所有重要決定的控制大權。截至2008年6月8日,保時捷在其60週年紀念日上稱將增持大眾股份到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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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時來運轉,2009年初的金融危機使保時捷虧損放大,收購計劃被迫停止。與此同時,大眾求助阿拉伯土豪開始了反撲戰,對保時捷旗下最賺錢的子公司——保時捷AG進行大規模收購。2009年8月,大眾用了約40億歐元取得保時捷汽車公司49.9%股權。到2012年7月,在大眾汽車花費44.6億歐元認購餘下50.1%的保時捷股權後,完成了100%控股保時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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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驅鯊劑策略

在廣義的反收購中,事先防範和抵禦公司被敵意收購的策略也必不可少,這種事前防禦主要是採用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章程條款的方式進行。這種修改公司章程的反收購策略,又稱為“驅鯊劑”(Shark Repellent)策略。

“驅鯊劑策略”案例:大港油田收購愛使股份案

1998年7月1日,大港油田及其關聯企業購入愛使股份股票,合計持股5.0001%,一舉成為愛使股份的第一大股東。但愛使股份的董事會以其章程第67條、第93條之規定為由拒絕大港油田等入主。

● 愛使股份章程第67條規定:進入愛使股份董事會必須具備二個條件,

一是合併持股比例不低於10%;

二是持股時間不少於半年。

● 章程第93條規定:董事會由13人組成,董事會任期屆滿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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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大港油田聯合其關聯的三家企業對愛使股份進行私下增持,截至7月31日,大港油田所屬關聯企業所持愛使股份達總股本的10.0116%,獲得了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權力。在股東大會上,大港油田提議修改章程並選舉的6名候選人作為新增董事進入董事會達到入駐決策陣營的目的。

大眾章程中的“驅鯊劑”條款

●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 除有“由出席股東大會股東所持表決權2/3以上通過” 外,章程還規定“並經單獨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股東的一致通過”。

在大眾公用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已超過20%的情況下,此條規定將大大降低對手提案在股東大會獲得特別決議通過的可能。

● 董事更換的條款:

◎ 設置了分期董事制即“每屆董事會中除獨立董事和職工代表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更換比例不得超過董事會中其他董事成員總數的1/5”。

該公司目前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根據此款的規定,新進股東最多隻能更換1名董事。

除此之外,通過修改章程增加的反收購條款還有: “董事輪換制”條款 、“發行優惠股票”條款 、“超多數”條款、 “限制股東行為”條款。

6、降落傘策略

通過增加解聘費,增加收購方成功收購目標公司後更換高層的成本,從而降低敵意收購方的收購意願。

針對實施對象的不同,分為金降落傘、銀降落傘和錫降落傘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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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降落傘”主要對目標公司的高管產生作用,一般情況下,目標公司的管理層會與收購方,以書面合同的形式作出如下規定,如果目標公司被收購,公司董事、經理、高管在被迫辭職時,可一次性領取豐厚的遣散費或額外津貼;

●“銀降落傘”對中層管理人員產生作用,即目標公司被收購時,被解僱的中層管理人員可以獲得比“金降落傘”稍少的補償費用;

●“錫降落傘”則對目標公司的普通員工產生作用,若普通員工在公司被收購後兩年內遭到解僱,則可領取相對應的遣散費。

五、反收購策略運用原則

在企業收購形成的對抗性訴求中,面對收購方氣勢洶洶的狼性收購,破解敵意收購、主動快速掌握目標公司控制權即是反收購策略的運用目的。而反收購策略實施的主要思路為:

提高收購者的收購成本,降低目標公司的收購價值;

提高相關者的持股比例,增加收購者取得控股權的難度;

制定策略性的公司章程,提高外部人改組管理層的難度。

在實際收購中,反收購方可結合收購具體情況與對抗思路,選擇合適的反收購策略,在收購進程控制權之爭中贏得完美的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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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豔

英特信律師事務所投併購事業部——黃豔律師

部分圖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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