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截止】第二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开启,快来看最新资讯!

第二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工作

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第二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遴选工作。

1.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

2.申报遴选对象

制造业和生产服务业领域企业集团。具体分三类遴选:

规模引领型企业。原则上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国内或全球前列,国际化程度较高(拥有海外研发、生产、销售等机构或基地)的企业。对市场占有率较高、带动能力较强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申报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可以适当降低。

新经济企业。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全球行业前列、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4%)以上,且具有全球较强竞争力和高成长性的企业。

世界500强等知名企业在我省创办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一定规模、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

近五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存在金融风险、欠薪和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3.申报遴选重点领域

围绕十大重点产业链及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医药化工、绿色石化、汽车制造、时尚消费、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生产性服务行业以及其它优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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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遴选数量

各市择优申报,数量不限。全省遴选30家左右

5.申报材料要求

雄鹰企业培育方案。

各市推荐文件。请对推荐企业排序

6.申报遴选程序

设区市转升办承担辖区企业的动员申报、初步遴选和培育工作。

组织申报。各地动员企业自主申报。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申报。对特别优秀的世界500强、全国500强等企业,可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各市推荐。各市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统筹本地发展实际,开展初步遴选、提出推荐名单,并连同“雄鹰行动”企业培育方案、市、县(市区)支持企业政策措施等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方式报省转升办。

形式审核。省转升办根据有关要求,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各市推荐情况进行形式审核。

专家评审。省转升办根据有关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建议名单。

名单审定。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第二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开发布。

制订“一企一策”培育计划书。省转升办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共同制订“一企一策”培育计划书。

7.其他要求

实施“雄鹰行动”是省政府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制造业高质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内容,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履行“重要窗口”新使命新定位的重要支撑。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系统谋划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积极动员本地龙头企业申报,出台实施专项支持政策。

各市、省国资委在推荐时,要进行初步筛选,提供推荐排序。

申报材料、支持政策务必简练务实,数据务必真实可靠;企业专利等情况以专利号列表方式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稿一并提交。

联系人

省转升办(省经信厅)

袁 凯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电话(传真):0571-8705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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