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的鮑毓明與“公正”的美利堅,鮑毓明會成為中國的辛普森嗎?

說說鮑毓明案。

最近鮑毓明案在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因為涉及未成年少女,事件一爆發就獲得了全國人民的廣泛關注。

偏偏這個當事人鮑毓明還不老實,本來大家都在靜等國家法律部門的調查結果,他卻又跳出來發表對受害少女的所謂“十問”。

狡猾的鮑毓明與“公正”的美利堅,鮑毓明會成為中國的辛普森嗎?

擺出一副被冤枉的嘴臉,企圖混淆視聽、反轉輿論。


狡猾的鮑毓明與“公正”的美利堅,鮑毓明會成為中國的辛普森嗎?

雖然大部分人民群眾都立場堅定,並沒有被他影響,該微博目前也已經刪除。

但我還是看到,受此影響,網絡上還是出現了一些其它的聲音。

這些聲音,主要分三類。

第一類,以鮑毓明所發消息為基礎,得出受害女孩也不是“好東西”的結論。

這一類人就是典型的心理陰暗、站著說話不腰疼類。

只要一有涉及女性受害人的消息,往往就是這些人率先跳出來對受害者進行“蕩婦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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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這些人是典型的社會文明進步的絆腳石,完全沒有同理心的冷血人。

對這些人,我們要堅決的予以抵制和打擊。

還有就是,無論鮑毓明某所謂“十問”的真實性如何,都改變不了他與未成年人發生關係的基本事實。

這個女孩無論是不是“好女孩”,她都是受害者,只要明確這一點,其它所有的解釋都只是混淆視聽的障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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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是一些好心的朋友,他們普遍擔心因為鮑毓明成功的鑽了法律的空子,而最終會逃脫法律的懲罰。

我個人覺得這些朋友是有點多慮了。

因為這事兒現在已經不是一起簡單的法律事件,而是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公眾事件。

所以這件事最後的處理,不會是簡單的法律層面的博弈,還會涉及到更深層面的考量。

這也是鮑毓明在如此敏感的時刻,依然要冒險出來發聲的原因。

很明顯,他害怕了。

狡猾的鮑毓明與“公正”的美利堅,鮑毓明會成為中國的辛普森嗎?

真要是各方面調查結果都有利於他,他默默等待調查結果就好了,完全沒有必要這個時候出來冒這個險。

他這個時候出來,還是想最後掙扎一下,看看能不能在輿論層面扭轉風向,這已經是他翻盤的唯一希望。

所以說,大家千萬不要上當,去相信他的那些鬼話。

我們要相信國家和政府,一定會給受害人一個公平正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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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類是一些貌似理性的朋友,他們高舉法律至上的大旗,認為一切都要以法律和證據說話,如果現行法律和證據不能證明鮑毓明有罪,那他就不應伏法。

這類朋友貌似理性,實則迂腐。

首先,第一個,法律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手段,而非目的。

法律本身不值得堅守,法律背後所代表的公平正義的精神才是根基。

並非所有法律都不可更改,尤其是當法律滯後於社會現實的時候,我們要有改進、完善法條的意識和勇氣。

事實上,我國的法律也一直都是在不斷改進和完善的過程中。

第二個,我國自古就有“法理不外乎人情”是說法。

法理不外乎人情的意思抄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也即人情,法律的存在就是為了維護人情的存在。

法條是死的,人是活的,除了基本的憲法是神聖不可動搖的外,所有的法律法規都是要為人情服務的。

當某些擊穿道德底線的事件發生的時候,如果法律不能主持公道,我們還能指望什麼呢?

如果死守著所謂法條不知變通,一味的跟著對方的思路走,那就只能讓公平正義成為一個笑話。

最典型的就是當年轟動全美的辛普森殺妻案,全美國都知道辛普森是殺人兇手,但是就因為在法律程序上有漏洞,最後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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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拿這個案例證明美國法律的公正性,是美國法制精神的體現,但我卻恰恰覺得這是一種莫大的諷刺,是對公平正義的最大褻瀆。

這件事最諷刺的是辛普森後來破產了,不得不靠寫自傳出書賺錢,而他在自傳裡不僅承認了自己殺妻的事實,這本自傳也以此案真相為最大賣點。

順便說一句,辛普森之所以破產是因為打官司付了天價律師費,最後真正的贏家是那些賺了大錢的律所和律師們。

呵呵,諷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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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第三點,我們是要真相,還是解決問題?

這是我最近看小說《死人經》學到的觀念。

上面舉了辛普森殺妻案的例子,我認為此案是對公平正義的最大褻瀆。

那麼我們到底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來實現最大限度的公平正義呢?

法律的尊嚴就不需要維護了嗎?既然法律不能給辛普森定罪,我們到底是要相信法律,還是另尋出路?

答案是並不需要另尋出路,法律的尊嚴也不需要打破,只要以解決問題為基礎導向,思路正確、方法合適的話,照樣可以在法律框架內定辛普森的罪。

之所以定不了辛普森的罪,說白了,就是美國司法界的無能。

狡猾的鮑毓明與“公正”的美利堅,鮑毓明會成為中國的辛普森嗎?

回來看我們的鮑毓明案,會不會也成為中國的“辛普森案”呢?

我覺得並不會,因為我們國家的政府裡面全都是解決問題的高手,只要能確定最基本的兩點:即鮑毓明最初的動機是否存在主觀惡意,以及鮑毓明的行為後果是否擊穿了社會公認的道德底線,後面自然有辦法可以直接KO掉他。

這就是我們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體現,他們按照一套規則標準來維持社會底線,但是我們有兩套,所以我們比他們更靈活,也更高效。

所以,我相信鮑毓明之流一定會受到公正的審批,也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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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現在真是巨煩某些總是強調理性客觀的人,現實是由一個個具體的問題所組成,怎麼可能僅靠所謂的理性、客觀就解決掉所有問題呢?

你自己做決策為自己負責,當然可以理性客觀,但是這個要求並不適合要求他人和社會。

他人和社會有不理性的權利,只要不造成實際的破壞即可。

絕對的理性並不存在,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人的複雜性和多面性,也正因如此,才成就了人類社會的豐富多彩。

如果所有的人都理性客觀,這個世界該有多無聊啊。

讓“理性”黨見鬼去吧,我們要的公平正義一定是以人性為基礎的存在。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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