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老旧小区改造提上议程 居民亟盼改善居住环境

日前,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通知称,2020年国家下达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1363个小区,涉及居民16.7万户(套)、楼房7726栋,总建筑面积1236.28 万平方米。其中,改造计划涉及隆安县6个小区共38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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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被列入改造计划的6个老旧小区分别为县政府旧址大院县水利局小区县农业农村局小区县教育局小区县公安局小区县人民法院小区。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多为上世纪90年代所建、水电气设施已不能满足现代生活的需求,影响到了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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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人民法院小区里,记者遇到小区居民周女士,她告诉记者,这个小区属于单位宿舍,由于小区老旧,小区里面并没有健身器材等设施,居民没有有一个休闲娱乐的去处。这次能够获得改造,希望可以在改善生活环境的同时,有一个新的健身场所,为这个老小区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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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列入2020年国家下达任务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小区内的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力争于12月31日前完工。

此外,《通知》还提到,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于项目开工、竣工率高的地区,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时予以倾斜支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内 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以及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各地要严格专项资金用途,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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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潘华、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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