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基層做信訪|離休?還是退休?翻檔案閱資料查明原委

培訓算不算參加工作?

86歲老人怒氣衝衝來到信訪辦公室

這關乎離休身份的認定!

檔案已丟失怎麼辦?

基層信訪幹部翻檔案查縣誌找資料

多方佐證終給出複查意見!

我在基層做信訪|離休?還是退休?翻檔案閱資料查明原委

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

一起來看~~

2016年4月18日,一位八旬老人來到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信訪幹部馬藝倫的辦公室,對教育局的處理意見不滿意,怒氣衝衝地要求對此處理意見進行復查。

信訪人要求,認定其為1949年2月參加工作,而不是1949年3月參加工作。剛開始,馬藝倫並沒明白這一個月的差別到底有多大,後來查找資料才恍然大悟,原來這關係到離休和退休的身份認定。

檔案館裡縣誌顯示,遼中縣解放時間是1948年10月28日,1949年1月遼中縣人民政府以招考形式,在全縣錄取400餘名小學教師,2月份受訓一個月後,3月分配到小學任教。

問題就出在這裡,參加培訓算不算參加工作,還是3月分配到學校工作後才算參加工作,這僅僅一個月的區別,對其離休身份的認定起著決定性作用。

信訪人的檔案丟失,對認定其參加工作時間造成很大的困難。馬藝倫花費大量時間泡在檔案室查找相關資料,又到市檔案館查找相關資料,終於在市檔案館找到當年關於此事的“1984年11月13日縣委組織部報送到市委組織部的報告”,其中一段內容:凡參加我縣建國前舉辦的教師培訓班的人員,其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應從入班之日算起。

另外還查找到信訪人在1958年4月被錯定為反革命時的遼中縣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中“1949年2月至今為小學和中學教員”,刑事審判筆錄中也記載其簡歷為“1949年2月至今為小學和中學教員”。

最終,根據其最早記載時間的遼中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中的1949年2月參加工作記錄,另有幹部復職審批表中也為1949年2月,同時遼中縣教育志中確有記載當時全縣在1949年2月舉辦過400餘人的教師培訓班,馬藝倫最終認定信訪人參加工作時間為1949年2月。

白髮蒼蒼的信訪人拿到了複查意見後,激動萬分,握住馬藝倫的手,久久不願鬆開。

“信訪人有‘信訪情’,這‘情’是老百姓對黨和政府的信任,是對我們信訪幹部的信任。老百姓來反映訴求,我們就要千方百計幫助解決好,不能愧對了這份情”。馬藝倫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凡是他接待過的信訪人,都被他真誠的態度所打動。

2016年6月,龔某某等提前退休人員因要求補發一次性晉升薪級工資問題到信訪局信訪,情緒非常激動。馬藝倫立即上前與信訪人溝通解答,使其情緒得以穩定。

受理了這些老人的信訪事項後,馬藝倫開始向有關部門調查瞭解情況。通過調查,他了解到龔某某所反映的問題2009年9月縣委書記辦公會議記錄曾經有過意見。人社局按照當時的規定,對提前退休人員按其退休時間全部進行了重新調資和核批退休費,對於龔某某反映的問題,由於當時會議沒有明確是否補發,造成有些鄉鎮補發,有些未給補發的現象。

針對此情況,馬藝倫反覆與多個部門溝通協調,最終了解到當年人社局在重新按調整後的工資和退休比例辦理退休時,審批時間均按首次辦理退休時的時間執行,因此,最終認定並補發了信訪人的退休費。拿到了補發的錢,信訪人再次來到信訪局,感謝馬藝倫不厭其煩地查資料,協調相關部門,最終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

推薦單位:遼寧省信訪局

(轉自國家信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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