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將至!P2P備案,同時具備“三證”網貸平臺僅59家!

按照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中的工作部署,各地要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各大網貸平臺均以備案工作為第一優先級,有些P2P平臺正在申請ICP經營許可證,有些忙著做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認證,還有的做銀行存管上做最後的衝刺。

然而P2P黑板報統計的數據來看,同時具備icp經營許可證、等保三級、銀行存管的平臺比例不是很高,未來一段時間對於P2P平臺來說壓力還是很大的。

大限將至!P2P備案,同時具備“三證”網貸平臺僅59家!

備案對於P2P平臺的意義重大

備案完成不一定代表平臺很牛,也不一定代表安全;

但備案無法完成意味著P2P平臺將被淘汰,通過備案意味著拿到了玩P2P的一個入場券;

P2P平臺備案至少需要哪些資質

梳理需要的資質之前先來回顧一下相關監管政策,國家以及各地方政府對P2P行業的監管文件,最核心的是網貸行業“1+3”(一個辦法三個指引)制度體系,“1+3”(一個辦法三個指引)制度體系是國家層面的監管政策,對全國有同等的指導規範效應,各地金融辦的驗收文件是以這個制度體系為指南,制定各地的驗收政策,“1+3”(一個辦法三個指引)制度體系標誌著P2P網貸行業銀行存管、備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規政策落地。

按照這個制度體系,P2P平臺具備哪些資質,做哪些整改呢?

1、ICP經營許可證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未取得ICP經營許可證的不得開展P2P網貸業務

2、銀行存管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P2P平臺資金需要銀行存管

3、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認證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三章第十八條顯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網絡安全相關規定和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開展信息系統定級備案和等級測試。

4、存量超標資產消化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個人在同一網貸平臺的借款餘額上限不超過20萬元,企業在同一網貸平臺的借款餘額上限不超過100萬元。

5、其他

還有根據銀監會官網發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進行相關信息披露;超級放貸人模式的債權轉讓需要停止等等。

此外北、上、廣、深、浙江、福建等地先後下發了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實施細則或者徵求意見稿。其內容均大同小異,平臺做好以上五個要點備案工作就會輕鬆很多。

截止到2017年年底,同時具備icp經營許可證、銀行存管、等保三級測評的P2P平臺僅有59家,如下表:

大限將至!P2P備案,同時具備“三證”網貸平臺僅59家!

來自P2P黑板報

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具體的整改和備案時間表,意味著監管方對行業情況已經基本掌握,後續的工作將明顯提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