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 不合理加價可舉報

記者昨從市發改委獲悉,我市將進一步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打通降電價環節的“最後一公里”。

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目前,部分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存在不合理加價現象,國家降電價的政策紅利未能得到有效傳遞和落實。據悉,5月16日至7月15日,將開展轉供電環節收費專項檢查,嚴厲查處不合理加價行為,並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亂加價行為,予以公開曝光。市民若發現轉供電主體存在亂收費行為,可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熱線進行舉報,屬地市場監督部門將認真處理群眾舉報件,對屬實的將依法依規對轉供電主體進行處罰。

根據要求,轉供電主體要將我省2018年以來6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用電量達到一定規模的商業用戶臨時調增低谷時段時長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減收非高耗能行業工商業用戶電費5%的政策紅利全部傳遞到終端用戶。轉供電主體對自身經營、辦公等用電部分應獨立安裝電錶,不得計入公攤電量。轉供電主體不得以電費名義向終端用戶收取其他費用,或者與電費捆綁違規加收其他費用;轉供電主體的配電設施運維費、設備修理費、人工服務費等不得與電費搭車收取,嚴禁存在其他涉電收費項目。

(湄洲日報記者 許愛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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