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錯彩票痛失33萬,彩民告店主被駁回!

案情簡介:

通過微信聯繫彩票點購買彩票,店主打錯一個數字,崑山的陳先生眼睜睜地與33萬元獎金擦肩而過。越想越覺得吃虧的陳先生將彩票店主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日前,崑山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對此案作出判決。

01、打錯一個數字,錯失33萬元獎金

60歲的陳先生住在崑山市澱山湖附近,有購買彩票的習慣,夏先生經營的彩票點離他家不遠,陳先生成了店裡的常客。雙方熟悉後,陳先生開始通過微信發號碼並轉賬支付的方式購買彩票。

2018年4月7日,陳先生通過微信聯繫夏先生,投注了三注彩票,並支付了18元。其中一注號碼為:“02、07、14、29、32+04+11”,投注倍數為三倍。不過,夏先生將“29”誤打為“19”,不過他將彩票照片發給陳先生後,對方並沒有提出異議。

讓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當天晚上開獎號碼“02、07、14、29、32+10+11”恰恰中了二等獎,獎金為109752元,三倍投注,總獎金近33萬元。而誤打後的號碼,所得獎金僅為615元。

02越想越虧,打官司要求對方賠償

這下陳先生坐不住了,找到夏先生提出打錯號碼的問題,並要求進行賠償。雙方暫時達成一致意見,由夏先生一次性給付陳先生1500元了結此事。但陳先生越想越覺得吃虧,於是將夏先生告到崑山法院,要求賠償損失329256元。

打錯彩票痛失33萬,彩民告店主被駁回!

庭審過程中,陳先生表示自己是信任夏先生的,所以當天沒有核對彩票,也沒有提出異議。但他認為這並不能否認夏先生打錯號碼造成損失的事實,收取1500元只是部分賠償款。

對此,夏先生表示對此不能認同。他辯稱,在彩票銷售過程中,如果彩民提出異議,彩票點會在銷售終端關閉前給予彩民正確號碼的彩票。夏先生說,彩票銷售歷來是錢款、彩票、號碼當面當場交接,離櫃後無涉,理應雙方無任何糾葛產生。

03法院:打錯號並非必然導致財產損失

面對雙方各執一詞,法院會如何認定呢?

據悉,常熟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先生和夏先生之間成立彩票、獎券買賣合同關係,還存在委託購買指示彩票的委託合同關係。

陳先生雖指示了購買彩票的號碼,但夏先生受委託實際購買彩票後已盡到了及時報告義務,陳先生並未表示異議,且按雙方的交易慣例收取了兌獎後支付的獎金615元,夏先生在受委託購買彩票過程中並非故意或者存在重大過失。

04、原告有違誠信原則,被駁回訴訟請求

此外,後雙方自行協商由夏先生補償了1500元,法院認為陳先生再主張賠償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因此,常熟法院最終駁回了陳先生的訴訟請求。

承辦法官表示,有償委託合同和無償委託合同有所不同。根據法律規定,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在此也提醒廣大群眾,購買彩票本身兼具偶然性和公益性,對於委託他人購買而又對購買結果不持異議的,要求他人承擔不利後果顯然於法無據,顯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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